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人数不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3。专家评委从工程建设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推举主任委员1名,主持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在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评标时,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主动回避或撤离会场。 2、评标程序
1、推举、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宣布评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3、评委分工;
4、共同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主要内容; 5、审阅投标文件,讨论商务报价。查找问题,准备询标、答辩内容(如有时);
6、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 7、投标人答辩(根据需要);
8、独立计取各投标人技术标分值; 9、共同计算各投标人商务标分值; 10、个人汇总并签名确认;
11、汇总、计算各投标人平均得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并排序;
12、由全体评委成员对所有的投标人的打分情况进行唱评;
13、宣布评标结果;
14、评委对招标人的考察分进行评考; 15、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制评标报告; 16、评委、监督组、招标办签名确认;
3、方案评审原则
1、设计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2、总平面布置合理有序,利用场地得当,交通流线通畅,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3、使用功能齐全,内部布局流程合理、适用,符合招标组织人意图。
4、建筑造型简洁、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协调。
5、结构选型合理,方案可操作性强。
6、经济指标合理,节省投资。
7、设计资质、实力、服务及社会信誉等情况满足招标组织人要求。
4、废标的情况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被宣布为废标或不合格: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标明投标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的名称和组织结构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投标文件中没有按有关规定盖章、签字的;
(4)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6)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书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以行贿、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5、评审办法
本次方案设计招标采用100分制打分的原则评标。各评委先根据方案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文件审议投标设计方案,结合投标人技术标和设计
费报价综合考虑,并进行评议量化,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6、评标过程的保密
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
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
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中标结果
1、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