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投稿部门:岳阳市公安局
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从总体上看,执法形象有所好转,服务意识有所增强,执行能力有所提高,综合素质有所提升。但通过这次“大走访”调研,当前我市交警队伍中同样也暴露出一些警民共急、上下同忧的突出问题,亟待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一、当前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理念出现偏差,导致乱作为现象突出,公信力下降。主要表现:一是执法“利益化”,部分基层单位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以罚代法,执法创收,与民争利。二是执法“商品化”,少数民警利用执法特权“索、拿、卡、要”,搞权钱交易。三是执法“人情化”,个别民警在执法中不忠于法律,不忠于事实,办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不公,民怨较多。四是执法“简易化”,存在一般程序简易化,先处罚后裁决,忽略告知、送达程序以及超标越权处罚。
(二)服务意识存在差距,导致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普遍,执法形象受损。一是“冷、硬、横、推”恶习难改,尤其是车驾管窗口、事故处理岗位屡禁不止。二是“不作为”、“慢作为”盛行。如事故处理接处警不及时,道路拥堵后相关单位互相推诿,群众上门求助不理不睬,领导之间分管工作相互扯皮等。三是没有好处不办事的坑民意识抬头,利用手中执法特权“管、卡、压”,有利可图的事抢着办,无利可图的事拖着办。四是承诺服务不兑现,便民利民措施落空。
(三)职业工作压力过大,导致民警心理失衡,敬业精神减退。一是警力不足,年龄老化,民警常年超负荷运转,身心疲惫。特别是少数一线民警感觉政治上没盼头,经济上没想头,工作上没尽头,,精神不在状态,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消极怠工。二是执法环境越来越差,执法阻力加大,民警常年处于受气挨骂、忍辱负重,群众不谅解、领导不理解、家庭不
宽解的心理压力之下,厌倦职业,心理失衡,进而工作作风漂浮,畏难情绪大,整天盼轻松事,油水岗位,追求舒适安逸。三是公务员工资套改后,民警工作实绩与工资收入考核脱钩,“上班不上班,拿一样多”,少数民警心态转变,工作不求上进,追求个人实惠,一心想着捞“外快”,搞第二职业。
(四)队伍综合素质下降,导致执行能力弱化,执法水平不高。近几年来,由于公安交警机关进人体制存在问题,公安对口专业人材进不来,军转干部转入多,新增农机移交人员比重大,加之队伍年龄结构逐年老化,致使交警队伍整体素质呈下降趋势。目前我市800多名交警,平均年龄接近45岁,非公安(交警)专业人员占七成以上。其中40岁以下不到三分之一,50岁以上超过三分之一。多数年龄偏大的民警知识结构老化,从警心态淡化,敬业精神弱化。部分新民警在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办事能力等方面不适应日益繁重的交管工作需要,甚至对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不熟悉,实际操作能力差,办事后遗症多,还容易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二、导致交警队伍问题发生的原因
我市交警队伍存在上述突出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抓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中措施不力的因素,也受一些客观困难的影响。 从主观上讲,近年来我们在抓队伍管理上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到位:
(一)思想政治教育空对空,不到位。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民警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奉献意识淡薄,享乐观念澎涨;有的不能正确把握权与法,权与利的关系,讲领导至上,朋友至上,金钱至上,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抛之脑后,甚至不惜违法违纪。面对民警的这些思想动态和变化,我们一些单位领导缺乏积极的应对策略,思想教育空对空,理论学习走过场,没有按照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标准,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的只片面强调完成工作任务,只求不出大的违纪违法问题,忽略对民警思想动态的深层次把握。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不管不问,特别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盯得不紧。满足于单一的说教,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沟通,导致有的
民警失控失管,放任自流,甚至违法违纪。
(二)队伍管理机制流于形式,监督不到位。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虽然配齐了政委、教导员、指导员,有的还配备了专职政工、纪检、督察干部,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队伍管理制度,但政工干部不务“政”,警务督察走形式的现象比较普遍。各项队伍管理制度虽编成书,挂上墙,真正兑现落实的少。尤其是监督渠道不畅通,一方面各级领导受“家丑不外扬”思想影响,担心因此影响队伍形象,影响政绩,排斥和抵制外部监督;另一方面内部求稳,发现问题不是及时制止纠正,而是想方设法掩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养痈为患,监督制约形同虚设。
(三)“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交警系统重业务,轻队伍,重工作实绩考核,轻纪律作风查纠的局面依然存在。少数中层骨干工作上大刀阔斧,在队伍管理上却不敢面对具体的人和事,习惯做“老好人”。怕得罪人、怕告状、怕丢票、怕丢帽的“四怕”思想严重,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基层领导搞所谓的“人性化”管理,义字当先,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千方百计“捂盖子”,想方设法“擦屁股”,姑息迁就,以此恶性循环,导致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一再发生。
从客观上讲,有许多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公安交警部门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导致在队伍管理上存在三个难以化解的矛盾,
(一)经费严重紧缺与以罚养警的矛盾。很多基层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除民警工资和极少量的办公经费由财政拔款外,其它费用主要靠罚款、化缘来解决,这就给基层大队、中队领导增加了很大的压力,以致于有的单位提出了“抓队伍、抓工作、抓经济”的“三手抓”指导思想,就出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三乱”久禁不止的现象。
(二)警力紧张与民警疲于应付的矛盾。现阶段警力紧张有不同特点:一是大量非警务活动挤占警力;二是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机关化,削减了一线路面警力;三是新进军转干部多,素质跟不上,弱化了警力。致使一线交通民警长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得不到休息和调整,产生厌战情绪,消极应付,队伍战斗力下降。
(三)执法环境差,说情风严重与民警免疫力下降的矛盾。由于社会风气不正,基层说
情风、“了难风”盛行,特别是职能要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说情打招呼,一线民警更是不敢得罪。社会不法人员更是无孔不入,参与中介“了难”,少数民警特别是极个别受拜金主义影响较深的民警往往抵制不住压力和诱惑,甘当权钱交易的俘虏,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解决交警队伍突出问题的对策
要切实解决当前交警队伍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力求长效。
(一)深化思想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为民理念。一是狠抓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要通过“大走访”、“警民换位思考”、“执法回访制度”等实践活动,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教育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交警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根源问题。要切实端正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的执法指导思想,杜绝执法创收,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二是狠抓奉献意识教育。要时刻警醒民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民警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的侵蚀,要下大力解决执法窗口岗位“冷、硬、横、推”,利用执法特权“管、卡、压”等服务意识不优的问题。三是狠抓纪律作风警示教育。要深入剖析一些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的放矢地开展警示教育,要教育民警深刻体会,进警队不易,从警光荣,违法违纪不值得的道理,筑牢民警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民警违法违纪“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良性机制。
(二)强化警务督察,努力促进规范化执法。一是抓好路面执法形象督察。重点解决见警率低、管事率不高,执勤形象不规范,执法态度恶劣等问题。二是抓好窗口服务质量督察。重点解决事故处理、违法处罚、车驾管办事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承诺不兑现,便民措施不到位,接处警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抓好执法程序督察。要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定期回访个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点解决交通违法超标处罚,事故处理久拖不决,以及违反程序
办案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培训练兵,提高交警队伍的综合素质。在目前不可能大量增加编制、增加警力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眼睛向内,盘活现有警力,强化对在岗民警的素质培训。一是狠抓业务技能培训。解决“一个人不顶一个人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班,定期轮训民警,强化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二是加大民警心理素质培训,解决部分民警“人在岗精神不在状态”的问题。当前,加强交通民警的心理素质培训,缓解民警的心理压力,校正民警的不健康心理,激发民警的敬业精神尤为重要。要通过举办警察职业心理学讲座,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心理咨询、心理交流、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开展领导与民警谈心和家访活动,建立科学的用人激励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有效解决部分民警理想信念淡薄、敬业精神不强、片面攀比心理、执法畏难情绪大、婚姻家庭精神包袱重等问题。
(四)落实绩效考核,创新队伍管理竞争激励机制。近年来,我市各级交警机关推行工作目标精细化管理,虽然见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公务员工资套改、福利规范、财政统发后,明显带来负面效应。民警的工作绩效与工资收入脱钩,精细化管理考核无从兑现,多年形成的工作激励机制荡然无存。当前要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必须在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实效、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将民警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与民警的工资待遇、福利补助、立功受奖、晋职晋级挂钩,以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勤政廉政意识。
(五)强化法纪监督,从严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规范信访接待,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认真听取和查办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尽可能地延伸监督触角。包括内部监督、同级监督、上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从各方面对民警进行严格的监督,有效防止民警权力失控、行为失当。二是突出查案重点,在全面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政令、警令,特别是违反“五条禁令”和“公路三乱”的案件;重点查处执法枉法、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有案不接、出警迟缓、推诿
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案件;重点查处与社会不正当机构、人员相互勾结,违法办牌办证甚至买卖车牌和驾驶证的案件。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的领导始终把队伍管理放在首位,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凡民警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
(六)优化警务保障、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一是落实经费保障。在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下,各级公安交警机关要经常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争取财政上加大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经费投入,保障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正常经费运转。二是落实执法装备保障。重点解决路面执勤单警装备差,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缺乏的问题。三是落实民警待遇保障。重点解决一线民警政治待遇低、福利待遇差、休假得不到保障、加班得不到报酬、家属子女得不到关心照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