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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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贴现、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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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管理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中小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的宗旨。实行“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独立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经济、行政组织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 基本制度
第七条 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2、“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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