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发放贷款时,财务部门依据贷款合同和《贷款发放审核表》等相关原始凭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贷款;贷:银行存款。如果贷款属于抵押贷款,则要对抵押内容在备查账中予以登记。
贷款收回时,做以上相反的处理。如果收回的款项中含有以前预提的利息,应同时给予冲销;属于本期的利息,计入本期的营业收入。借:银行存款;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预提利息),营业收入(本期利息)。 二、贷款计息
贷款利息可以采用分次结息和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分次结息又分为按月结息和按季结息。在实际操作中,为降低贷款风险,无论采取何种结息方式,小额贷款公司都应该按月计息,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计息时:借:应收利息;贷:营业收入。收回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 三、贷款的期末计价
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对尚未收回的各项贷款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有证据表明存在回收风险的贷款,根据其可能的回收金额与贷款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一定要按照当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的要求计提,其账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
对已经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以后其可能回收额得以增加的,在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范围内,按增加的金额对“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转回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计提相反。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转销。转销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 四、银行借款
当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在各地规定的范围内向银行拆借。借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向银行拆借的借款利息,不是计入“财务费用”,而是计入“利息支出”,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应注意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也不冲减“财务费用”,而是计入“营业收入”之中。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以上四项业务是小额贷款公司区别于一般企业所独有的业务,除了这四项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核算方法,按照一般企业的核算方法即可。○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会计核算流程
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信贷人员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方式。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通过银行转账办理。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即还本时同时结清利息)。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
部门审查并有权人签字,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会计奥网
会计部门接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大写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合规,有无相关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应作如下处理:
填制转账支票交与客户(网银汇款或到银行柜面办理汇款转账),依据相关凭证作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四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贷款的及时收回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期还款。客户将还款支票(或现金)交至会计部门,若为支票,会计人员收到后先给客户打收据一张,标明“今收到××交来还款转账支票一份,出票人××,金额××,支票号码××”,及时将支票存入开户银行,待支票到账后方能予以结清贷款处理。据此填制一式三联收款凭证,其中:第一联信贷部门,第二联会计记账,第三联交客户,备注栏注明“归还×年×月×日,第×号贷款”的字样。及时对相关账务进行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贷款――××贷款户
记账后,应根据借款收回凭证内容,抽出原留存的“借据”,属于按分次还款计划还款的,应在借据“分次还款记录”栏批注×月×日偿还本金数,结计还欠金额,经办人员盖章后,借据继续保管;属于一次还清借款的,应将原借据退借款人。 三、贷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以前,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但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计息。展期申请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借贷双方签订展期协议,信贷员填制一式三联《贷款展期凭证》,借款人签章并经公司内部有权人签字后,一联留存备查,其余两联作贷款展期通知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贷款展期凭证》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有关签章、签字是否齐全;展期贷款金额与借款凭证上的金额是否一致;展期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第一次展期;展期利率的确定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将一联贷款展期凭证退借款人收存,另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附在原借据之后,按展期后的还款日期排列保管,无需办理转账手续。 四、逾期贷款的核算。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经同意,不按期归还借款,则为逾期贷款,银行应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在借款凭证上注明“××年×月×日转入逾期贷款”的字样后,另行保管。从逾期之日起至款项还清前一日止,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和合同约定罚息率计收罚息。 五、贷款利息的核算。
公司对企业、单位、个人发放的各种贷款,均应按规定计收利息。贷款利息的计算,分为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 ㈠、定期结息。
定期结息按季(月)计息,每季末月(月)20日为结息日,会计人员分户按贷款金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息基数,即:分户计息基数=贷款金额×实际使用天数。依照计息基数分户计算利息。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月利率÷30)
利息计算出后,编制一式三联利息计算清单。其中:第一联作借款账户的借方凭证,第二盖盖章后作借款人账户的支款通知,第三联代替“利息收入”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 ㈡、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也称逐笔结息方式。贷款到期,借款人还款时,应计算自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然后利用下列公式计算利息。 应收利息=还款金额×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 借款人若在贷款到期前归还本息的,其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率计算,但期限应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㈢、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对逾期贷款利息应分段计算,即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止为一段计息期,这段利息既算头也算尾,按借款时所定利率计息;从货款到期日的次日开始,到收回货款日止,这段日期是算头不算尾,但要按一定百分比加计罚息,加收的罚息也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但应与正常利息分开;对已产生利息迟交的,按合同约定计收复息,会计处理等同于罚息。 六、贷款呆账准备金与坏账准备金 ㈠、贷款呆账准备金。
1、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范围。
贷款呆账准备金是金融企业按国家规定,依企业年初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形成的一种专项补偿基金。根据国际惯例,所有贷款包括抵押贷款在内都具有一定风险,因此提取的范围是各种贷款。
2、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贷款呆账准备按年初贷款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年初呆账准备金账面余额高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的,应冲减呆账准备金;年初呆账准备金账面余额低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的,应补提呆账准备金。企业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列入成本。 3、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与核销。
企业提取呆账准备金时,应设置“贷款呆账准备”账户,该账户是各种贷款的抵减账户,贷方登记提取数,借方登记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已提未核销数,若余额在借方表示核销数大于提取数。会计奥按规定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贷:贷款呆账准备
冲减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呆账准备 贷:逾期贷款
已确认转销的贷款呆账,以后年度又收回来时,应按收回的金额增加呆账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贷款呆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逾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