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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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科学指导山东半岛城市群空间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的综合竞争力,带动山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指山东半岛城市群,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八个设区城市和邹平县(行政区划属滨州市),面积约7.3万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06年—2020年,有关重大行动计划安排在近期(2006年—2010年)开展,对远景发展进行了展望。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山东省及各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年—2010年)》 5、国家、山东省和各地其他相关规划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定位

第五条 发展总目标

通过对山东半岛城市群人口、产业、土地等要素的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以青岛为区域对外开放的龙头城市,立足东亚,面向世界,将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成为山东省以及黄河中下游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区域综合竞争力强大的国际化都市连绵区和城市空间联系密集区,全国乃至环黄海经济圈重要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基地之一,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区,带动全省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第六条 发展分目标

1、立足东亚,接轨国际的开放地域

青岛要率先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成为中国参与环黄海区域经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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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领头军之一,东亚地区的重要经济体。

2、带动山东辐射中西部的强势龙头

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发达的制造业生产体系以及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利用地缘优势积极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打通和中西部的联系,成为我国又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黄河中下游地区进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门户。

3、空间优化,分工有序的都市连绵区

依托胶济-蓝烟铁路、沿海铁路等主要发展轴线,选择有利区位强化大中城市,发展小城镇,鼓励生产要素沿综合交通走廊集聚,强化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加强与外部区域的社会经济联系,将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开放活力、协调发展的都市连绵区。

4、人地和谐,适宜居住的城市群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城镇产业改造,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与资源再生,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城市间以生态绿地为主体,城市中以绿地公园为核心的城市群绿色空间体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市群体。

5、城乡一体,文明富足,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区域

充分发挥城乡优势和特色,建立新型城乡关系,推动社会、经济和文化融合,使城市与乡村发展成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形成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城乡一体、社会和谐、共同繁荣的现代化区域。

第七条 分期实现目标

1、2006年—2010年为发展整合阶段。这一阶段主要针对问题寻找发展途径,完善基础设施和各项制度的建设,增强大中城市的经济实力,提升中小城市规模等级,促进8个设区城市的一体化整合,并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城市体系完善、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分布密集的多条城市带,都市连绵区初具雏形。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60%。

2、2010年—2020年为发展成型阶段,也是全面发展和重点提高阶段。各城市化重点引导区的城市化加快,城市体系逐步优化完善,网络化程度大幅提高,都市连绵区的实体地域基本形成。山东半岛城市群基本实现现代化,对全省的带动作用明显提高。202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70%。

3、2020年—2050年为稳定发展阶段。城市化高峰将在一定时期内延续,城市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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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逐渐趋于稳定。区域城市体系发生结构转型,青岛的龙头地位逐渐显现。山东半岛以及山东省其它地区在青岛的辐射带动下,城市经济稳步发展,山东半岛都市连绵区成为现实,在环黄海地区的区域地位日益突出。

第八条 战略定位

1、在全球范围内,山东半岛城市群是以东北亚区域性国际城市青岛为龙头,带动山东半岛城市群外向型城市功能整体发展的城市密集区域,是全球城市体系和全球产品生产服务供应链中重要的一环。

2、在环黄海范围内,山东半岛城市群是环黄海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中心之一。构筑由山东半岛、韩国西南海岸地区、日本九州地区组成的三角地带跨国城市走廊,推动“中韩日黄海地区成长三角”形成。

3、在全国范围内,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流域的经济中心和龙头带动区域,与京津冀、辽中南地区共同构筑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4、在山东省范围内,山东半岛城市群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和对外开放的前缘,是全面体现山东省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城市密集地带。

第三章 空间发展战略

第九条 总体战略

优化、整合山东半岛城市群人口、产业、生态环境和城镇空间布局,立足于山东半岛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培育和发展,全方位拓展城市群腹地范围以及与韩日地区的交流合作,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区域内各项资源开发与保护,构筑发达的区域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与保障系统,为城市群发展提供具有高度适应性和开放性的空间载体。

总体战略包括经济国际化战略、人口城市化战略、龙头带动战略、经济协同战略、都市连绵区培育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六大具体推进战略。

第十条 以韩日为主要方向的经济国际化战略

通过吸引外资和扶持民营经济提高山东半岛城市群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山东半岛城市群从外向带动的经济增长战略转向以产业结构升级为导向的国际化战略。培育青岛成为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国际城市,以制造业发展为中心,构筑临港大工业体系,加快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包括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充分发挥胶东半岛地区临近韩日的地缘优势,承接世界尤其是韩日制造业转移,构筑面向韩日的跨国城市走廊,使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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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成为我国沿海的又一重点发展区域。

第十一条 以空间集聚为导向的人口城市化战略

全面实施开放型城市化战略,引导人口向城镇迁移。促进山东半岛城市群内部人口向城镇迁移,引导省内其它地区人口向区域内城镇迁移,强化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对外辐射能力,使山东半岛成为国内人口跨区域流动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强化社会保障,鼓励民营企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城市就业岗位。调整乡村工业布局,促进人口、产业同步集聚。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改进和加强土地管理,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矛盾。逐步完善土地置换、农村宅基地管理、乡镇企业用地、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和开发区用地管理等政策。

第十二条 以强化区域优势为目的的龙头带动战略

以青岛作为山东半岛城市群对外开放的龙头,山东半岛城市群作为山东全省的龙头,逐步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核心是培育青岛在山东半岛区域内的龙头地位。通过黄岛开发使青岛港口重心西移,以港兴市,促进青岛发展,并与即墨、胶州和胶南进行统筹规划,促进青岛由半岛型城市向海湾型组团式城市转型,拉开青岛都市区框架,做强青岛龙头。扩大青岛以及整个山东半岛地区的腹地范围,积极促成打通邯济、青银、青红、青太等西向交通干线,使胶新铁路投入运行,并增加菏兖日铁路与陇海铁路之间的联络线,把陇海铁路沿线的经济流向青岛方向引导。青岛应将金融、保险、咨询、公证、海事仲裁和货物代理等与外经外贸有关的现代服务业作为重要产业发展,并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

第十三条 以提高整体竞争力为核心的经济协同战略

明确各中心城市在半岛城市群内的服务职能,通过城市间的分工协作,以地区产业联盟构造半岛地区八大优势产业,包括家电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石油产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海洋产业和旅游业。促进城市产业联系,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快速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成为带动山东发展的核心产业地带,进而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第十四条 以培育都市连绵区为目标的空间发展战略

强化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努力提高与中心城市联系密切的外围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规模,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质量,做实都市区。培育新的城市增长点,填补半岛区域内城市链条中的“塌陷”环节,选择高密、诸城、莱阳、龙口、青州、平度、蓬莱、莱州等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形成半岛区域内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体系,构成山东半岛都市连绵区的核心。完善区域内部综合交通走廊,建立山东半岛都市区组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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