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3.15 竖向地震作用系数
所考虑的组合 重力荷载及水平地震作用 重力荷载及竖向地震作用 γG 1.2 1.2 γEh γEv γw - - 说明 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水平长悬臂和大跨度结构7度、8度、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 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水平长悬臂和大跨度结构7度、8度、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 60m以上的高层建筑考虑 60m以上高层建筑,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水平长悬臂和大跨度结构7度、8度、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 水平长悬臂和大跨度结构7度、8度、9度抗震设计时考虑 1.3 - - 1.3 重力荷载、水平地震及竖向地震作用 重力荷载、水平地震及风荷载 1.2 1.3 0.5 - 1.2 13. - 1.4 重力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竖向地震作用及风荷载 1.2 1.3 0.5 1.4 1.2 0.5 1.3 1.4 注:表中“-”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 增加了7度竖向地震的要求和竖向地震与水平地震组合时竖向地震为主的组合。
4.20 第6章增加了楼梯间的设计要求。见6.1.4、6.1.5条。不与框架柱相连之次梁,可按非抗震要求进行设计,见6.1.8条。
4.20.1 第6.1.4条:抗震设计时,框架结构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 ?
楼梯间的布置应尽量减小其造成结构平面不规则;
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楼梯结构应有足够的抗倒塌能力;
?
当钢筋混凝土楼梯与主体结构整体连接时,应考虑楼梯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并应对楼梯构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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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取构造措施减小楼梯对主体结构的影响。
4.20.2 第6.1.5条:抗震设计时,砌体填充墙及隔墙应具有自身稳定
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楼梯间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且不大于4米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
…
4.20.3 第6.1.8条:不与框架柱相连之次梁,可按非抗震要求进行设
计。
?
不与框架柱(包括框—剪结构中的柱)相连的次梁,可按非抗震设计。
4.21
修改了框架结构“强柱弱梁”的设计要求。见6.2.1、6.2.2条。
4.21.1 第6.2.1条:抗震设计时,除顶层、柱轴压比小于0.15者及框
支梁柱节点外,框架的梁、柱节点处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级框架结构及9度时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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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1.2?Mbua (6.2.1-1)
?
其他情况:
?Mc??c?Mb (6.2.1-2)
式中
?c——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1.5
和1.3;对其他结构中的框架,一、二、三、四级分别取1.4、1.2、1.1和1.1。
? 原规范为: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c,一、二、三级分别取1.4、1.2和1.1。
? 且式6.2.1-1 和式6.2.1-2的顺序也做了调整。() ?
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时的框架应按实配钢筋进行强柱弱梁的调整,无需同时满足(6.2.1-2)式的要求。
?
梁有效翼缘宽度范围内楼板钢筋,梁的有效翼缘宽度取值,各国规范也不尽相同。本规程建议为梁两侧各6倍板厚。
?
当框架梁是按最小配筋的构造要求配筋时,为避免出现因梁的实际受弯承载力与弯矩设计值相差太多而无法实现强柱弱梁的情况,宜采用实配反算的方法确定柱子的受弯承载力设计。此时条文6.2.1-1公式中的系数1.2可适当降低。
4.21.2 第6.2.2条: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底
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值与增大系数1.7、1.5、1.3的乘积。底层框架柱纵向钢筋应按上、下端的不利情况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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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大系数只适用于框架结构,对其他结构类型中的框架,不作此要求。
4.22 修改柱“强剪弱弯”的设计规定。见6.2.3条。
4.22.1 第6.2.3条:抗震设计的框架柱、框支柱端部截面的剪力设计
值,一、二、三、四级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时的框架:
tbV?1.2(Mcua?Mcua)Hn (6.2.3-1)
? 其他情况:
tbV??vc(Mc?Mc)Hn (6.2.3-2)
式中
?c——柱端剪力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1.3、
1.2;对其他结构类型的框架,一、二级分别取1.4和1.2,三、四级均取1.1。
4.23
增加了三级框架节点的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要求,取消了原规程的附录C。见6.2.7条。
4.23.1 第6.2.7条: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的节点核心区应
进行抗震验算;四级框架节点可不进行抗震验算。各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均应符合构造措施的要求。
?
增加了三级框架节点的验算要求,取消了原规中“各抗震等级的顶层端节点核心区,可不进行抗震验算”的规定及原规程的附录C。节点核心区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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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梁端最大配筋率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给出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可以放松的条件。见6.3.2、6.3.3条。增加了框架梁开洞的构造,见6.3.7条。
4.24.1 第6.3.2条: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6.3.2-2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
抗震等级 一 二 三 四 加密区长度(取较大值)(mm) 20hb ,500 15 hb ,500 15 hb ,500 15 hb ,500 箍筋最大间距(取最小值)(mm) hb /4,6d,100 hb /4,8d,100 hb /4,8d,150 hb /4,8d,150 箍筋最小直径(mm) 10 8 8 6 注: 1. d为纵向钢筋直径,hb为梁截面高度。 2. 一、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梁,当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肢数大于4肢时,箍筋加密区最大间距一次允许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50mm 表注2为新增加内容,主要为了便于施工并保证混凝土质量。主要考虑当箍筋直径较大且肢数较多时,箍筋的净距偏小不利于混凝土的浇筑,故将箍筋的间距适当放宽。 (强条)
4.24.2 第6.3.3条:梁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不应大于2.75%。当梁端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大于2.5%时,受压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一半;(梁的纵向钢筋最大配筋率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不应大于2.5%”改为“不宜大于2.5%”)
?
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置两根纵向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且分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本款未作修改)
?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纵向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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