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与人力资源培训工作计划汇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紧紧抓住开发、西部商贸物流、新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建立起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着重围绕“蓝黄”经济产业布局,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先进制造园区为突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海洋化工、生态经济等产业,更大规模地发挥吸纳就业的作用,构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科学发展新高地。20**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

二是统筹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抓好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的就业渠道,依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综合运用现行职业介绍、社保补贴、培训等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实现就业。20**年,确保帮助45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年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各镇街区,列入镇街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月报表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录入信息的准确性,保证我市20**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

四是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好就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设置相应的培训专业,提高培训质量。开展好“创业助推1+3”和“创业培训进校园”两个活动,加强对创业项目的汇总推荐,优化日常创业指导,完善创业孵化基地的职能,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扶持、项目论证、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一站式”服务。20**年,完成各类就业培训8700人,其中,创业培训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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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积极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失业保险金发放和失业职工管理工作。20**年力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400人,收缴失业保险费4916万元。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我市自20**年已实行五项保险一票征缴,所以各险种在职参保人数实现同步增减变化。经过近几年的扩面征缴,我市社会保险已实现应保尽保,结合20**年、20**年和20**年人员增减情况,预计20**年参保人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0344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24400人(因编制限制在职人员基本维持不变),职工医疗保险159677人,失业保险87400人,工伤保险129949人,生育保险74204人。预计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754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人数为46200人。

二、基金征缴收入。预计20**年企业职工养老基金征缴70770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养老基金征缴30440万元,职工医疗基金征缴363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491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64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2190万元。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围绕“三区”建设和“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引进一批我市建设和发展急需的海洋化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双百”计划,即机关事业单位年内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00人,企业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00人。

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0**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20**人,增长率为5.3%。其中,高级工预计1600人,技师、高级技师预计400人。措施:一是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二是建立健全我市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三是深入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专题调研活动,四是加强宣传,营造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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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做到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小微企业通过专项行动,对劳动合同法也有深刻认识,逐步走向正规。已建工会的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下一步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再在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领域开展工作,争取在集体合同领域有更大的成果。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实体化建设,确保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从保护劳动者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指导企业有效规避用工风险方面,及时向企业提出仲裁整改建议,增强企业的合法合规用工意识,减少和预防本地区劳动争议纠纷发案率,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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