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毕业论文 精品

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内容摘要】: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对公务人员的考核不仅关系到其个人的工作表现,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关系到政府整体的运行效率。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影响因素,进而提出应对之策,以期提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工作绩效,为我国的建设及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 问题 影响因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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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 (一)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准确????????3 (二)考核方法过于笼统,程序流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时并存,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3 (三)考核标准没有严格区分???????????????????3 (四)考核结果使用不当,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致使公务员考核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3 二、影响公务员考核的因素分析???????????????????4 (一)体制性障碍????????????????????????4 (二)公务员绩效的价值多元化??????????????????4 (三)政治文化环境的影响????????????????????4 (四)公务员绩效的产品特性???????????????????4 三、公务员考核问题的应对之策???????????????????4 (一)转变考核观念???????????????????????4 (二)改进考核方法???????????????????????5 (三)完善考核指标???????????????????????5 (四)细化考核内容???????????????????????5 (五)规范考核程序???????????????????????5 (六)考核结果反馈???????????????????????5 四、结语?????????????????????????????5 五、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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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它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的考核,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学依据,使这些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准确

以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为依据,中组部和国家人事部于2007年初联合印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受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这些内容的解释只是些定性说明,缺乏细化的指标设计,而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又具有异质性,专门考核标准的缺失,使得实践起来比较难以把握,缺乏具体可操作性,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二)考核方法过于笼统,程序流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时并存,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群众考核理应把群众吸收进对公务员考核的队伍中来,但是,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就缺乏让群众自由表达其利益的渠道,官方开辟的少有的几个表达平台往往也是流于形式。

另外,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的考核沿袭传统“大锅饭”的形式,部门或单位内不同等级不同职位的公务员常常一起进行考核,上级和下级在一起进行考核,难免不受到传统的官本位“唯上论”影响,下级难有抬头日。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考核程序不太重视,存在领导人“一言堂”现象。这样就出现了两种极端现象: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虽然表面履行了考核的规定程序,但考核中并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而是个人说了算,凭个人的好恶搞内定,结果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部分单位领导碍于情面,怕得罪人,将优秀等次的确定交由无记名投票决定,结果使一些政绩突出而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人榜上无名,相反,一些政绩平平但“人缘好”的人却被评为优秀。没有真正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考核标准没有严格区分 公务员考核规定中,考核的对象通常指向的是非领导成员,对领导成员的考核则是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理。此外,考核条款中没有对非领导职务类公务员中不同工作职位的人员采用不同的标准考核。显然,对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司法类等工作性质不同、工作要求和责任大小各异的公务员的考核采用同样的标准不尽合理。

(四)考核结果使用不当,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致使公务员考核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公务员考核结果不仅是评判公务员工作业绩,晋升培训公务人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为了能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提高工作绩效。所以,对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0%左右,最多不能超过15%。为了照顾到大小不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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