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风险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印刷版201112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承包商部

分 (初稿)

二O一一年十二月

导 言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融合了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内容,从风险控制出发,运用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论,系统化的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模式和方法,解决了安全生产“管什么、怎么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从管理理念、内容和方法上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

全面、扎实、有效地在承包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更是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和不断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原审核指南作为适应于供电企业的通用模版,自发布实行以来,在各供电局得到了很好的应用。然而,随着体系在承包商推行的深入,也逐渐暴露出与承包商实际结合不够充分的问题,尤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控制等承包商核心业务上不够细致和深入。

鉴于承包商的特殊性,秉承“有则实施,无则忽略”的原则,结合广东电网公司17家承包商试点经验基础之上,特制订本审核指南。本指南适用于电力建设承包商企业。

本指南是原审核指南的继承与延伸,它基于对作业风险的辨识与控制,既贯彻了原体系“基于风险”的核心思想,又强化了体系的针对性、适宜性和协调性。

本指南旨在为审核人员提供一个审核工具,它提出了PDCA审核思路和主要关注的问题,为审核人员提供参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反馈。

本指南由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部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南方电网公司安监部、基建部及广东汇安恒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指导和帮助。

使 用 说 明

一、主要审核内容

本指南的审核内容保持了原体系的总体框架不变,主要针对以下九个单元,分别为:

安全管理、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应急与事故管理、作业环境、生产用具、生产管理、职业健康、能力要求与培训和检查、审核与改进。

(一)第一单元“安全管理”包含十二个要素,其中“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要素名称变更为“供应商与分包商管理”,将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管理要求转化为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要求,其它要求和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

(二)第二单元“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包括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总体原则、作业风险评估、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三个要素,忽略了原指南电网风险评估、设备风险评估的内容,涉及承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设备风险纳入到作业风险评估中进行考虑。

(三)第三单元“应急与事故管理”其要求与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

(四)第四单元“作业环境”包含八个要素,其中“划线管理”要素的要求仅针对固定场所,施工等临时场所的划线管理要求在“第六单元 工程建设”要素中体现,其它要求和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

(五)第五单元“生产用具”其要求与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涉及的施工机具纳入工器具与用电设备二个管理要素中。

(六)第六单元“生产管理”是依据承包商的主要业务而设计,包括工程建设、作业过程控制、物资与仓储管理三个要素,忽略了原指南规划与设计、新设备投运及并(联)网管理、用户管理的内容。其中,工程建设细化了承包商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七)第七单元“职业健康”其要求与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 (八)第八单元“能力要求与培训”其要求与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 (九)第九单元“检查、审核与改进”其要求与内容与原体系基本相同。

二、分数分配与计分方法

(一)SECP分数分配及计分方法

本指南仍采用原体系系统性环节SECP比例,计分方法详见原指南。

(二)本指南对部分要素分数分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体系各单元分数分配如下:

一 单元 安全管理 二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 三 应急与事故管理 四 作业环境 五 生产用具 六 生产管理 七 职业健康 八 能要求与培训 九 检查、审核与改进 总计 分数 1535 1330 1200 780 1480 2150 500 575 830 10380 三、绩效认可

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认可应结合承包商实际,体现注重结果,关注过程的原则。绩效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工伤意外率;二是努力成绩。前者相当于结果,后者相当于过程。SECP绩效评价标准为:

认可等级 五钻 四钻 三钻 两钻 一钻 其中:

-当审核周期内发生人身死亡(含分包单位)时,导致供电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时,取消绩效认可; -当过程管理得分率与其它指标得分率不同等级时,以低档对应的级别作为评级依据。 -工伤意外率,取审核最近12个月内的数据; 指标计算公式: -工伤意外率(DIFR)=

过程管理得分率% ≥95 ≥80 ≥65 ≥55 ≥50 工伤意外率(DIFR) ≤1 ≤2 ≤3 ≤4 ≤5 工伤意外次数?200000;

全体员工(含分包单位)1年内工作小时总数-工伤意外=人员受伤+职业病+职业性疾病;

-工伤意外次数:指由工作导致或工作时所受到的损伤,使伤者无法或无法完全履行日常指定职务工作达一个或以上工作日次数;工作意外次数应包括本单位员工(含分包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发生意外次数(全口径统计)。

-分包单位1年内工作小时数以实际在本单位工作人数进行统计。 -200,000是一个基数,按100人工作一年(50周),每周40小时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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