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 辩论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第一:什么是诚信呢?据最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诚信为言行与内心思想一直,遵守信用.诚信的本质为道德范围,是内在诚信观念和外在诚信行为的统一。人外在的行为源自于内心的诚信观念。正所谓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而自律直接作用与人心,是对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的自觉认识——是内因。基于对方辩友的错误观点,我方着重指出他律只是规定制约者人的外在行为强制约束——外因。作为自我约束的自律恰恰是历练良心的审判官司,无论是情感领域还是交易范围的诚信行为,均是源自于人内心的认可,而认可体现的恰恰是自律的作用。

第二:从诚信的具体实化来看,自律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首先,自律是对他律的肯定,任何他律形式都必须内化于心,而内化过程正好是自律的作用。 第三:从诚信的缺失猿人来看,自律所起的作用也是关键性的。为何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假冒猥劣,金融诈骗总是屡禁不止?威吓在规范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黑哨黑嘴,盗窃抄袭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追究其根本原因,不正是在于他律的局限性无法改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么?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掉他律的保障作用以及辅助作用。但是!保障无法扭转其滞后性以及局限性,无法替代主要的正本清源。我们要的是不仅仅暂时的消肿止痛,而是国家的长久治安。因而我们说诚信观念的深入人心才识他们的最终的追求。

世间万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然而换一种眼光来看,他律的稳定性不正是一种变相的滞后性么?不断加大尺标的概念我方指出,大的感念并不等同于主要依靠其。我方不否定二者的同时存在行,二者必须同时存在,而不能分开看待,所以对方的错误我方再次指出。 !——因此,我们在这里再次高呼:构建诚信,最主要的正是自律!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诚信主要靠自律”,换言之即是实现诚信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首先,我方要明确辩题中的几个概念,“诚信”是指诚实守信的品质,包含了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而个人诚信是实现社会诚信的基础。自律不是仅从行为上约束自己,而是内心经过正确价值判断后自愿的约束行为。他律是指外界对个体行为的约束。自律和他律的作用对象必须是有价值观念的人。我们要判断二者谁更主要,就是要看谁能更根本地实现社会诚信,更长久地保持社会诚信。

基于以上前提,我方将由以下三点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作用效果来看,自律作用于人的内心,从而能更根本地实现个人诚信。而他律难以直接从人的内心发生作用。诚信是一种个人行为,自然需要从个人内心来根本解决,倘若只是强调从行为方面进行约束,最终达到的只能是奴役的效果。我们强调内心的作用机制首先是“以德服己”,进而达到“以德服人”。只有让个人拥有了诚信这一品质,才能根本上实现个人对社会的诚信保障。只有个人实现了诚信,才有我们整个社会的诚信。因此从作用效果看,他律治标,而自律方能治本。

第二,从二者关系来看,他律的实现也必须由自律来保障。他律的约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个体的执行,因此也只有个人的自律才能保障社会的他律。试想警察在权势面前不能秉公执法,法官在亲情面前不能铁面无私,官员在金钱面前不能两袖清风,种种诱惑与压力不能被我们的社会成员所抵挡,执法人员“富贵便淫,贫贱便移,威武便屈”,社会的约束又如何保障?正所谓“无法自律,何以律人?”

第三,从最终目的来看,他律手段最终还是要转化成为个人的自律行为,才算真正实现了社会诚信。如果他律的作用不能真正转化成人们内心对错误的认识,那这样的他律便是奴役。他律最大的缺陷在于它不能解决“累犯”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大量罪犯“二进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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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宫”?因为他律没有转化成个人的认识,因此要真正实现社会诚信。他律最终还是要走向个人自律,殊途而同归。

正方:诚信主要靠自律- q% m* w3 b+ k+ h' \\- w) r 9 l/ \\: L$ r谢谢主席,大家好!$ |. a# Y/ f2 _9 i6 R

我们知道,辩论与诡辩皆是语言表达思想的交锋,然而区别两者最为本质的依据则是辩论必须做到的是名正言顺、有理有据。因而通过《现代汉语词典》我们了解:诚信是指诚实、守信用;律是指约束;而主要靠的意思是指主要依靠、起决定的依据作用的。因而今天所应讨论的,是人们要做到诚实、守信用主要依靠哪种方式给予约束,是人们在面临诚信抉择时的第一判断准则。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而非他律,论点有三:; x- k0 I( Q2 ` 1从律的方面来看,律作为一种约束的行为动作是受到思想指导的。哲学家们则告诉我们:内因决定外因,世界观决定方法论。因而真正制约一个人行为动作,具体到使其遵循诚信的即是其思想道德与精神内在,而这,也正是我方所坚持的自律。反观他律,其作为一种除行为人自身之外的其他约束力,也必定要获得个人的认可和接受才能达到其本质的最为初衷的效果。然而在现实实践中,他律往往作为一种对事后行为的惩治,只能形成所谓警世的效果,却不能于根本约束与规导人们诚实、守信,因而坚守诚信,自律则必定首当其冲。 2从自律与他律的异同来看诚信。无论是自律或他律其实都在强调一种对行为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作为的标准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普遍形成的道德观念,自律有这种标准做为执行判断,他律同样拥有,两者的区别只在于执行这种约束的主体不同而已。因而自律是自己约束自己,但他律却决不能涵盖一切客观的道德传授。当一个孩子因说谎而受到批评时,他所接受到的,实质上亦不能被称之为他律,而仅仅是一种他人的教诲;而当这个孩子在又一次面临是否说谎的境遇时,约束他坚守诚信的,也决不是这种教诲,也只有他自己而已。- Z R8 |8 y. t1 G8 R-

3综合自律与他律看待诚信这一问题。一方面,他律自其产生开始便即作为对自律的保障与维护,它是在自律无可避免地失效时所能起到的最后一层的补救。因而它在制定之初也不被人们认可为遵守诚信的根本依靠力;另一方面,我们今天每一个人所坚持的诚信是发生在每时每刻,各领域各方面的,主要依靠社会舆论或是法律规则约束诚信问题是极为力不从心的,而当我们追求一种高度的他律时,这其中所包含的高成本、低效率的矛盾又是多么地发人深省。8 p\

反方:诚信主要靠他律

. T0 m+ s' `& I3 z2 r9 u 谢谢主席,大家好!8 n1 t5 N5 }4 Q\g' x, o

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诚信问题必然要靠自律才能彻底解决。可是我方却发现,在自律不足的当今社会,自律已经起不到它应有的效果,我方不能理解对方辩友如何用不足的自律来解决当前最迫在眉睫的诚信危机呢?这是其一。

其二,对方辩友还告诉我们,对于维系诚信而言,自律是治本,他律只是起辅助性作用,我们姑且承认对方辩友的治本之说,但是,时代的辩题要有时代的意义,讨论诚信必须立足于解决现代社会最急迫、最关键的诚信危机问题,显然,他律要比自律的作用更明显、更富成效!7 r- \\3 X! \\, U( x9 C4 T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来展开我方的论述:, f+ r+ j$ P9 K4 q0 N. y

第一,从自律的作用来看,何谓“自律”?自律是人们在没有受到外界状态的监督与影响下的自我约束。根据苏州科技学院温波等老师所撰写的《大学诚信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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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显示,尽管有高达98.2%的人认为当今社会诚信很重要,但同样也有高达62.4%的人认为当今社会已经陷入了诚信危机。换句话说,即现实社会中自律发挥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我们又怎么能把维系诚信的重任放在一个不稳定的自律上呢?!: \\& d3 e0 e9 n# N. |

第二,从他律的作用来看,他律包括社会道德舆论、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等,它涉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他律有其教育、警示、预防的作用,可使诚信问题防范于未然;另一方面,面对已经发生的不诚信行为,他律的震慑、强制作用对于维系诚信体系更是起到一种立竿见影的关键性作用!所以,他律不仅仅在于警示高悬,更在于剑锋锋利!防治结合,惩前可以防范于未然,毖后可以解决根本问题

第三,从社会的现状来看,当山西接连发生矿难惨剧之时,我们还能等待矿主们的良心发现如实汇报、自我整改吗?在周老虎事件越演越烈之际,当事人拒绝承认作假的时候,难道不是司法还我们以真相吗?今天,我们绝不是要恶意去贬低人们的自律,而是在如此严峻的诚信危机面前,自律起不到它本有的效用,那它又如何对诚信起主要作用呢?自律在此时是如此的力不从心,他律却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有效的遏制了不诚信行为的恶意蔓延,孰轻孰重,此时已经不言自明了呀! + n! ?0 N. B: w0 y.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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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主要靠他 反方结辩:

大家好!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辩论这个问题?辩论这个辩题的现实意义在哪里?对方辩友为什么会认为他们的立场能够成立----是因为他们认为归根结底只有通过自律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诚信危机问题,这就是对方辩友一直强调的治“本”的问题 ----这点我方坦然承认!对方辩友今天的心情我们也很能理解,我们当然也希望我们能够构建一个人人都自律,人人都讲诚信的社会----可是!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要辩的,不是你希望是什么?而是我们面对的是什么!----商业界的欺诈行为、学术界的抄袭之风、体育界的兴奋剂丑闻----我们面对这么多这么严重的诚信危机问题,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诚信的成本太高,利益的诱惑太大!就像我们刚才所说的那样,当巨大的诱惑摆在你面前让你选择不诚信却如果不用遭受到任何外力的惩罚的时候,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抛弃诚信!我们能理解这样的行为,但我们不能给予包容和鼓励!这个时候怎么办?在面对这样的诱惑,人们很容易迷失自我!我们会发觉自律是那样那样的不稳定!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外在的力量来去约束!----因为我们不敢确保每一个人都像对方辩友那样自律,那样诚信!这就像为什么我们不能相信每个人的公德心还要有公安一样的道理!对方辩友这时又站出来告诉我们----不对!不对!即使是这样子讲我们还是不对!为什么?因为他们认为在这个过程中他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补充的手段,起辅助性的作用。可是这就是我方要跟对方讨论的这个辩题的现实意义----当因自律的缺失而引起诚信危机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对方辩友还抱着希望这个不诚信的人能够“突然间恍然大悟”“浪子回头”是不是有点太天真太可爱了呢?在这样一个讲究效率的现代社会来说,如果我们不采用更强有力的手段来去约束的话,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在坐各位都很清楚!所以,回归辩题,也许,也许今天说“诚信主要靠他律”有点悲哀,我方也承认靠他律来去维系诚信不是最好的办法!可是社会的现状,我们不得不这样去做,我们很无奈,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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