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6.2.3 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
6.2.4 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 6.3 验电
6.3.1 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6.3.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6.4 接地
6.4.1 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 6.4.2 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6.4.3 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
6.4.4 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都应接地。
6.4.5 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6.4.6 不应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4.7 接地线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6.4.8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6.4.9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6.4.10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适当部位。 6.4.11 已装设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6.4.12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6.4.13 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部分接地线应征得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6.4.14 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6.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6.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6.5.2 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6.5.3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临时遮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
6.5.4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侧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5.5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时,隔离带电都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5.6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里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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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若室外只有个别地点设备带电,可在其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外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6.5.8 工作地点应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6.5.9 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5.10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标示牌。 6.5.11 标示牌式样见附录F。 7 电气设备运行 7.1 一般要求
7.1.1 设备不停电时,人员在现场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7.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实行单人值班或操作:
a) 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m的遮栏,遮栏通道门加锁; b) 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7.1.3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人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人接地点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7.2 电气设备巡视
7.2.1 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宜进行其他工作。
7.2.2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7.3 电气操作 7.3.1操作发令
7.3.1.1 发令人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 7.3.1.2 受令人接令后,应复诵无误后执行。 7.3.2 操作方式
7.3.2.1 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三种方式。 7.3.2.2 正式操作前可进行模拟预演,确保操作步骤正确。 7.3.3 操作分类
7.3.3.1 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7.3.3.2 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7.3.3.3 程序操作,是指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迸行的自动化操作。 7.3.4 操作票填写
7.3.4.1 操作票是操作前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规范化票式,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时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
7.3.4.2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7.3.4.3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7.3.4.4 操作票格式参见附录G。 7.3.4.5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 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b) 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
7.3.4.6 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开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可不填用操作票。
7.3.5 操作的基本条件
7.3.5.1 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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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2 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7.3.5.3 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7.3.6 操作的基本要求
7.3.6.1 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7.3.6.2 非程序操作应按操作任务的顺序逐项操作。
7.3.6.3 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7.3.6.4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7.3.6.5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7.3.6.6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
7.3.6.7 在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后,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
7.3.6.8 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7.3.6.9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
8.1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应满足一般工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8.2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指令执行。不应约时停、送电。 8.3 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记录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8.4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完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或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9 带电作业 9.1 一般要求
9.1.1 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9.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O%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9.1.3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
9.1.4 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9.1.5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a)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 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d) 不应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9.1.6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9.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9.2.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1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9.2.2 等电位工作人员应穿着阻燃内衣,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或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及接地电流。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9.2.3 等电位工作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750kV和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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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交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9.2.5 下列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 a) 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 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9.2.6 等电位工作人员与地电位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工具和材料的传递。 9.2.7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导线飞车进人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120mm2;钢绞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50mm2。
b)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在9.2.7a)规定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c)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
d) 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讯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1m。
e) 在瓷横担线路上不应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9.2.8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9.2.9 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电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9.2.10 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9.2.11 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9.3 感应电压防护
9.3.1 在330kV、±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9.3.2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4m(1000kV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9.3.3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
9.4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9.4.1 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 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9.4.2 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9.4.3 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9.4.4 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9.4.5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10.1 发电机(发电/电动机,以下同)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应满足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等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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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检修发电机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 断开发电机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若发电机出口无断路器,应断开联接在出口母线上的各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的各侧开关、闸刀或熔断器。
b) 断开发电机励磁电源、盘车装置电源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 c) 断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励磁装置、同期装置的操作电源及能源。
d) 在断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e) 在发电机出口母线处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f) 检修的发电机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工作前应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g) 在氢冷机组机壳内工作时,应关闭氢冷机组补氢阀门,排氢置换空气合格,补氢管路阀门至发电机间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检修机组装有灭火装置的,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措施;在以上关闭的阀门和断开点处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h) 检修机组装有可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采取措施防止风门关闭。
10.3 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300mm以上的绝缘柄。
10.4 检修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如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 断开电源断路器、隔离开关,经验明确无电压后接地或在隔离开关间装绝缘隔板; b) 在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c) 将拆开后的电缆头三相短路接地;
d) 采取措施防止被其拖动的机械(如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引起电动机转动。
10.5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但需送电试验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在全部工作暂停后,方可送电。
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1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11.2 不应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11.3 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1.4 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
11.5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应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11.6 进人SF6 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不超过1000μL/L)。
11.7 SF6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防毒面具或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人内。
12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2.1 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应符合停电工作及不停电工作时的安全要求。 12.2 低压回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
a) 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或采用绝缘遮蔽措施;
b) 邻近的有电回路、设备加装绝缘隔板或绝缘材料包扎等措施; c) 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12.3 低压不停电工作,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12.4 工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 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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