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联系统商会建设调研活动的
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全联厅[员]通[2011]136号 【发布部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1.07.08 【实施日期】2011.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联系统商会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
(全联厅(员)通〔2011〕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按照全国工商联十届七次常委会议要求,全国工商联将于近期开展工商联系统商会建设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省级工商联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一、调研目的
以行业商会、直属商会、乡镇商会、异地商会和街道商会为重点调研对象,基本摸清工商联系统商会组织发展现状,认真总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商会发展的基本经验,深入了解商会在促进“两个健康”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系统研究当前商会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对策,积极探索“什么是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怎么建设中国 1 / 4
特色商会组织”、“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应该发挥什么作用”等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为
召开全国工商联商会建设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调研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 1.商会发展的基本状况
2.商会在促进“两个健康”中的地位作用 3.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对策建议 三、调研方式、要求
1.深入开展本地商会建设调研
各省级工商联参照调研提纲内容,深入开展本地商会建设调研,向全国工商联提交本省(区、市)商会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篇幅不超过5000字)。 2.填报《工商联商会建设问卷调查表》
⑴ 各省(区、市)工商联填报范围为省级工商联直属各类商会组织;
⑵ 从地域、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特色等方面综合考虑,各省级工商联选择一个市级和两个县级工商联,填报范围为市、县工商联所属各类商会组织。 3.有关要求
⑴ 省级工商联调研报告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全国工商联;
⑵ 以省级为单位回收《工商联商会建设问卷调查表》,8月15日前报送全国工商联; ⑶ 以上两个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 系 人:江建 陈聚春 电话(传真):010-65127232 邮 箱:qlhybshc@sina.com 附件:1、工商联系统商会建设调研提纲 2、工商联商会建设问卷调查表 2 / 4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工商联系统商会建设调研提纲
一、商会发展的基本状况
1.商会数量和类型,会员数量及覆盖面。
2.商会法人登记情况,专兼职人员数量及基本素质情况。 3.商会在产业、行业、区域的分布状况,以及变化情况。 4.工商联商会发展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商会在促进“两个健康”中的地位作用
1.宣传政策方面: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个毫不动摇”方面的方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等,组织会员企业学习领会、向会员企业宣传传达的情况及其效果。
2.提供服务方面:为会员企业或其他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服务的具体情况、经验和问题;对为会员企业或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治理结构、营销策略等方面培训的具体情况、经验和问题;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发展、转型升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问题;组织会员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贸交流方面的具体做法和问题。
3.反映诉求方面:在密切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等方面的情况及问题;通过工商联等渠道向党和政府提出促进“两个健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地区或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贯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