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京财经二[2017]229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18 【实施日期】2017.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
(京财经二〔2017〕2294号)
各区财政局、金融局、重大项目办、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 1 / 2
知 》(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
如下:
一、积极稳妥做好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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