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种子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1998]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8.04.15 【实施日期】1998.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的通知 (湘政办发〔1998〕8号 1998年4月15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农作物种子(以下简称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全省种子产业化、法制化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努力提高种子标牌统供率、精选加工率和包衣率。实践证明,提高种子标牌统供率、精选加工率和包衣率,对进一步挖掘优良品种的增产潜力,扩大良种覆盖面,加速种子产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我省“优质种苗工程”和国家“九五”种子工程规划,到2000年,全省要实现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标牌统供率100%、精选 1 / 2

加工率100%,杂交棉的包衣率100%,杂交油菜、杂交玉米的包衣率80%以

上,水稻包衣率有新的突破;常规作物种子精选加工率100%,标牌统供率80%、包衣率50%以上。力争使我省良种覆盖率由目前的80%左右提高到95%以上,优质率由目前的20%左右提高到50%以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办示范样板,坚持以点带面,支持和推动种子公司统一供种工作,不断提高种子标牌统供率、精选加工率和包衣率。

二、大力推进种子育、繁、推、销一体化。育繁推销一体化是种子产业化的必由之路。各地要树立种子大生产、大市场、大集团、大联合的观念,积极鼓励种子行业内部平等竞争,打破区域封锁的种子生产、经营格局。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选育、繁殖、引进新品种,经审定合格后,建立良种生产基地,促进科研、生产经营单位跨地区、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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