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区域气象观测站是根据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大中城市、特殊地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气象和环境预报服务需要,在国家级观测站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的观测站,是国家观测站的重要补充。主要承担地面时空加密观测和实时要素监测业务,提供区域性高时空分辨率的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局部环境和区域气候等观测数据。区域气象观测站在原加密自动气象(雨量)站基础上组建,以自动观测为主要探测手段。

为规范区域气象观测站站网规划、站点选址、设备性能、基础设施、组网传输、质量控制、运行保障等系统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气象观测站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可同化性和长期、稳定运行,根据《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三站四网”实施方案》(气测函[2005]247号)、《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气象综合观测体系分方案》(气发[2006]45号)、《中国气象局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多轨道业务和功能体系任务分解和进度表》(气发[2007]17号文附件2)等文件,对区域气象观测站的要求,并参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对自动气象站的有关规定,对全国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现状与需求分析 1、现状分析

我国现有的国家级气象站网是为获取天气尺度系统信息而设计的,气象台站的全国平均站间距为60多公里。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和气候复杂,现有站网在空间密度和观测频次上,远不能适应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监测、预警的需求。为了满足各级气象服务特别是短时临近预报服务的需要,近年来,各省(区、市)气象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投资建设了一定数量的以加密自动气象站(包括单雨量自动站)为主的中小尺度天气监测网。高时空密度的加密气象观测资料在气象服务特别是决策气象服务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密自动气象站的建设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认同。 2、存在问题

受经济条件不平衡因素的影响和对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监测与气象服务关系认识的不一致,各省(区、市)的加密自动气象站建设极不平衡,西部天气气候资料空白及敏感区内站点稀疏。已经建设的站点存在着自动观测站网的布局和密度很不均匀、观测要素的配置不尽合理、实时数据组网传输效率不高、资料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运行保障体系没有健全等等问题,影响了地面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整体效益的充分发挥。

.

.

3、需求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国家安全意识的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公众对重大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和临近天气预报、警报的需求也随之提高。

(1)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使得公众更加关注与生活、出行、健康密切相关的天气气候和环境信息,对精细化、个性化、无缝隙的天气预报服务提出了日益增长的需求。

(2)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三农”向气象部门的服务提出了许多新的需求,除常规的农业生产气象灾害预报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新品种引进等发展项目都急切需要气象部门提供属地化的历史气候资料产品,但这部分资料尚属空白,服务手段匮乏。

(3)城市发展和建设、生物资源、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油气开发、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海盐和盐化工业,航空领域、轨道交通、高等级公路、黄金水道运输,核能、风能和太阳能开发利用,电力生产、用电负荷预测、电网安全等对天气敏感的行业和部门,对气象服务的专业性、多样性、针对性等提出了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的要求。

(4)社会的需求要求气象业务实现对我国大部分地区灾害性天气全天候的连续监测,开展以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的格点空间分辨率15KM或站点分辨率到乡镇的常规气象要素预报和0~3小时临近天气预报,建立精密化、无缝隙天气预报体系和业务流程。

根据上述多种综合需求,急需要依据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典型空间和时间尺度特征,参考国际中尺度地面观测网的设计思路,并综合土地面积、年平均降雨量和人口密度等参数,建立区域气象观测网。

各省(区、市)需要建设的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参考数量见附表1,供各省(区、市)气象局在编制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规划时进行参考。 二、建设规划编制

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建设应以区域性气象服务为导向,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确定不同数量的观测要素,同时最大限度地兼顾国家对天气系统的监测和预报需求。

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建设规划包括建设目标、站网布局、站号编制、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由省(区、市)气象局统一编制和管理,并报中国气象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1、 站网布局原则

区域气象观测站的布局,以需求为目标,以合理为前提,由各省(区、市)气象局参考《各省(区、市)区域气象观测站参考数量表》(见附表1),结合所属各市(地、州、盟)、县(区、市、旗)的地形、气候、面积、人口、灾害、经济等情况和气象服务需求特点,按照观测要素能够满足需

.

.

求、布局密度科学合理的原则统一编制,确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逐步实施。进行具体设计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至少要包括气温和降水量两要素。

(2)为保障全国人口稠密区精细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的正常开展,满足中小尺度监测、临近预报、灾害预警分析、发布、检验和模式预报对观测要素的需求,逐步建立乡镇资料序列, 经度102°(E)以东每个乡(少数乡例外)、每个风景区都应建立包括降水、温度、风向、风速观测的四要素区域气象观测站;可根据需求增加相对湿度、地表温度、浅层地温或深层地温观测等项目。

(3)沿大江大河流域,为满足面雨量预报的需求,应建立包括气温、降水观测的两要素区域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为10公里。

(4)在沿海陆地、岛屿、海上平台、浮标和灯塔等地方建立的区域气象观测站应包括降水、温度、(强)风向、(强)风速等要素,沿海岸基的间距为10~20公里;并尽可能布设气压和能见度观测项目,还可增加海温、海盐、海冰等观测项目。

(5)在各干线公路沿线布设的区域气象观测站,应包括降水、温度、风向、风速、能见度、路面温度、路面结冰、湿滑程度等观测要素,其风向风速传感器的距地面高度为10~12米;站间距为10公里。

(6)在大中城市城区内的区域气象观测站应根据该城市年降水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的特点和服务需要确定自动观测项目和站点位置,平均间距小于10公里,重点地区为5公里,尽量增加相对湿度要素。

(7)与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气象观测站之间的距离超过30公里的区域气象观测站应增加气压观测项目。

(8)丘陵、山区、地质灾害和气象灾害多发且影响大的地域,根据具体的地形特点、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以及年平均降水量进行设计,区域气象观测站的间距应当适当加密。平均间距小于25公里; 2、站号的编制

区域气象观测站的站号由各省(区、市)气象局按照中国气象局《扩充气象观测站区站号管理办法》(2004年11月)规定,根据本省(区、市)的区域气象观测站总体规划的最大需求数量进行编制,绘制区域气象观测站网总体布局规划图;站号随着建设进度逐步启用。 3、经费预算

省(区、市)气象局在编制和申请区域气象观测站经费预算时,需包括设备购置经费,仪器备件、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