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等数学
学生单科学习竞赛的通知
为提高广大同学学习高等数学的兴趣,增强学习高等数学的动力,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意见(修订)》(校教【2009】49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等数学学生单科学习竞赛活动。
一、参赛人员
我校所有学习高等数学的全日制2015级本科生。 二、参赛方式
学生以所在的自然班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队10人。其中5人由各院(系)通过选拔的方式产生;另外5人由本次竞赛承办方从该班抽取。抽取方法拟定为各班学号尾数为03、05、11、14、20的五名学生(如果该学号学生与选拔出学生的学号重合或无此学生,则自动向前推一位。即,如果第03号学生是选拔出来的,就抽取第02号,以此类推)。
请各院(系)在选拔参赛人员时应遵循“择优选拔,优中推强”的原则。一经确定人选并上交名单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换。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参赛人员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
请各院(系)将所选拔学生名单以纸质文档形式(包括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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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和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交到竹园6号学生公寓117室,并将班级报名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须为Excel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f@hpu.edu.cn。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8:00点。电子文档Excel表见附件1、2。
每位代表队成员的成绩既记入团体赛的总分,也记入个人成绩。
报名咨询电话:0391-3987797。 三、竞赛形式
1.试题为闭卷笔试答题,满分100分,文理科学生分别进行。 2.竞赛时间为2个小时。
3.竞赛纪律以我校考试考场纪律为准,若发现违纪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竞赛时间
拟定2016年6月11日8:30至10:30(具体竞赛地点及其它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竞赛组织
由教务处组织主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承办。 六、奖励办法
1. 个人奖:按参赛人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依次为每人100元、80元、50元。
2. 团体奖:以班级代表队队员的总分作为该参赛班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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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按参赛班级数的1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1%,二等奖占3%,三等奖6%。学校为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依次为每班300元、200元、100元。
3. 组织奖: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班级所在院(系),按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班级个数,每班分别计3分、2分、1分。各院(系)累计积分除以应参加竞赛班级数得出当量分数,当量分数前三名的院(系),分别给予1200元、1000元、800元的组织奖。
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竞赛报名表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竞赛报名表院(系)汇总表
教 务 处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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