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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大型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周转材料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单位的周转材料管理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对大型周转材料实行配置、报废审批制度,内部调拨实行科学评估、有偿调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集团公司管周转材料的范围 第四条 集团公司管大型周转材料范围:
桥墩身定型钢模板、制梁模板、现浇梁移动模架、支架模板、悬灌挂篮、隧道衬砌台车、万能杆件、军便梁/军便墩、轨道板模具、钢板桩等十大类物资列为集团公司管大型周转材料,属集团公司管大型周转材料的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章 大型周转材料配置原则及程序 第五条 大型周转材料配置原则:集团公司大型周转材料本着“统筹需求、综合规划、加速周转、减少外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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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开展内部调配调剂,进行科学合理配置。
第六条 大型周转材料配置程序:
(一)子/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本公司现有周转材料情况和所在项目部的需用情况向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提报周转材料配置方案。
(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各单位所提报的配置方案,综合考虑集团周转材料的分布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调拨和采购方案的审批。
(三)任何单位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一律不得擅自从外部租赁或购买大型周转材料。
第七条 大型周转材料的调配
(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批准的配置方案,首先对周转材料进行内部调拨配置。
(二)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各参建各单位间的大型周转材料内部调剂。
(三)跨子/分公司间调拨周转材料,由集团公司物资部组织相关子/分公司和项目物资人员进行周转材料的评估。
(四)子/分公司自管项目需用大型周转材料,优先从子/分公司物资租赁中心租赁使用,租赁中心无适用资源时,由子/分公司提出配置建议方案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经集团公司研究后确定调拨、租赁或采购方式满足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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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大型周转材料的调拨
第八条 大型周转材料调拨基本原则:
集团公司对大型周转材料一律实行价值评估、有偿调拨,接收单位应按规定以现款形式分期支付。子/分公司间调拨时,由物资部按照评估价下达“调拨通知单”;调出单位应对拟调拨周转料进行点查、配套,维护其使用性能,吊装上车,并与调入单位办理交接;调入单位应组织整修、运输,整修、调遣费用计入周转材料原值。
第九条 大型周转材料的调拨流程: 确定调拨方案
实施价值评估
下达调拨通知
组织实物及产权转移
第十条 评估组织
(一)子/分公司间调拨集团公司管大型周转材料,由集团物资管理部牵头组成大型周转材料调拨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定价。
(二)大型周转材料调拨评估小组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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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工管部、财务部和相关项目部、子/分公司人员组成,涉及到移动模架、制梁内模、衬砌台车等液压、机电系统时,机械部参加评估。相关子/分公司物资部、工程部,产权单位和接收单位主管领导、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共同组成评估小组。
第十一条 评估程序
(一)由调出单位提供预调拨物资设计图纸、数量清单、进场检验原始记录,并由产权单位物资部门提供原始采购合同,附财务部提供的采购发票一并提交评估小组;
(二)确定调拨物资的评估标准。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工管部、机械部根据预调拨物资的技术性能、精度要求等提出评估主要技术标准,子/分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确保评估准确顺利;
(三)根据评估技术标准要求,由评估小组中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对照现场实物逐项进行评估;
(四)根据技术专家现场评估结果,结合调入单位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通过会议研究确定调拨物适用情况;
(五)根据会议研究结果,结合购置原值、市场现行价格、标的物质量现状等确定评估价格;
(六)根据现场评估结果,评估小组编写评估报告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办理有偿调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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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拨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 大型周转材料主要评估技术指标: (一)制梁模板
1、检查内模液压油管与油缸及油泵连接紧固程度,有无漏油现象;直接段内模错台不大于2mm,变截面段内模错台不大于4mm。内模不平整度不大于3mm/m。
2、钢模板内表面不得有深度≥5mm,长度≥10mm的麻面或锈痕,外表面不得有深度≥20mm,长度≥20mm的硬伤或刻痕;
3、根据《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模板制造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模板制造加工尺寸允许误差
序 项 目 号 1 模板总长 2 底模板宽 3 底模不平整度 底模四个支座处相对高4 差 5 底模错台 6 外模错台 外侧模板倾斜度7 偏差 外侧模表面不平8 整度 9 内模整体宽 10 内模整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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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10mm +5mm、0 ≤2mm/m ≤2mm ≤2mm ≤1mm ≤3‰ ≤1mm +5mm、0 +5m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