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潍坊国

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袁贵仁姜大明孙伟许立全等出席签字仪式

作者:丛秉政 潘来奎 赵云福 来源:潍坊日报 发布时间:2012-03-16

3月13日,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共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副部长鲁昕;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省政府秘书长蒿峰,省教育厅厅长齐涛;市委书记许立全,副市长王桂英等出席签字仪式。鲁昕、孙伟分别代表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签字。

据悉,这是教育部和省级人民政府签署的第一个在地市开展的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协议签字仪式前,姜大明、孙伟与袁贵仁、鲁昕等就山东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座谈。姜大明介绍说,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今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办好35件民生实事中有两件是职业教育,并且把2012年确定为全省职业教育年,年度教育工作的重点就是突破职业教育发展瓶颈,推进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经过5-1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职业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满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劳动者的多样化需求。

袁贵仁对山东和潍坊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山东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教育大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投入比例大幅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都得到快速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山东省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在统筹各类教育的同时,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次在蓝黄“两区”叠加的潍坊市开展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一定会为创新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更多有益借鉴。教育部将按照这次双方签订的共建试验区协议内容,加大对山东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与山东省委、省政府共同把潍坊试验区建设好,在政策制定、资金配置上给予更大倾斜,为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作出新贡献,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新经验。希望山东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领域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加强统筹,锐意改革,闯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的路子,希望潍坊

市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取得改革发展新经验,为全国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和国家职业教育制度顶层设计提供可资借鉴的案例。

近年来,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工作基础,职业教育资源优势明显,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金牌数量占全省八成以上,金牌总数列江苏、上海、北京之后,居全国第四位。为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经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创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试验区将坚持问题入手,重点突破、引领发展,以点带面、务求实效的原则,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创新试验,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潍坊市实现实质性突破,取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经验,带动“两区”乃至山东全省域实现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跨越,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共建协议将探索解决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和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职业教育资源不足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和校企合作实效性不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衔接不紧密、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落实不够等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协议在落实政府责

任、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等方面都有大胆创新。将在试验区内,率先制定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鼓励学校将部分编制作为灵活编制非实名使用,自主聘任兼职教师,按编内人员经费标准拨款。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鼓励企业投资、捐赠职业教育,接受学生实习实训;鼓励学校举办实习企业,开展生产服务性实训活动等等。

协议约定,成立合作共建协调委员会和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督导评估制度。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对试验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在规划、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对试验区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协议第一阶段有效期为2012年至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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