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室中应各社一台断电仪,当空气中瓦斯超过0.5%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流停止抽放机的运转。水泵房在水泵上方1米处设一台断电仪,使之当室内瓦斯浓度达到0.3#时,能切断水泵电源,使水泵停止运转;下水仓口1米左右另设一台断电仪,只报警不断电。 5、瓦斯抽放机的管理,执行以下规定
(1)正常抽放系统瓦斯风机的更换要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风机有计划的停运,要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如因停电等原因瓦斯风机临时停止运转,要立即通知抽采工区调度站和当日值班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风机的启动,要经抽采调度值班长批准,并汇报机电调度及矿总调,任何情况下,泵站观测工或泵站维护工都不得私自启动瓦斯风机。
(5)停机和启动瓦斯风机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泵站要有专人检查风机出口瓦斯浓度,每半小时要对抽放瓦斯浓度、节流负压、正压循环门的扣数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工整准确,无涂改,统一用国际通用单位记录。每一小时向抽采调度站汇报一次,如有异常必须随时观测、记录、汇报。每隔一小时要对水泵房内的瓦斯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7、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不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当风机出口瓦斯浓度低于30%,应及时向抽采工区调度站汇报,并增加检查次数,至少每15分钟检查一次,并且及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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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煤气公司,是否进罐或排空,由煤气公司总工程师决定。抽放瓦斯浓度降至25%以下时,必须立即停止瓦斯风机运转。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定进行低浓度抽放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
8、地面泵房如需进行电氧焊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汇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严格执行措施规定。 9、为解决泵站职工工作中的实际生活问题,通风部按规程允许范围内建的瓦斯火房,由泵站观测组组长专责管理。使用该瓦斯火时,要先测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火房室内瓦斯司浓度不超过0.5%,若不符合这两电,该瓦斯火严禁使用。非泵站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此火。 10、严格执行进入要害部门登记制度,非泵站及主管人员进入都必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要害证,或由通风及抽采主管人员带入并进行登记。
11、泵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受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要把几号机正在运行、运行情况、所有法门的位置、循环们的扣数、抽放管路、瓦斯检测口的好坏,正、负压,节流及瓦斯浓度交接清楚,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12、每班要对泵站内的卫生进行一次清扫,放一次正压室储水箱内的水。
13、考核办法:
1)泵站内工业卫生差时,处罚当班观测工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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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录本记录内容不详、字迹不清楚的,处罚当班观测工50元。 3)没有按规定时间观测、汇报的,处罚当班观测工50元。 4)不按规定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不清楚,处罚双方各50元。 (二)应急措施
(一)特殊情况下无计划倒、停机和突然发生倒、停机时: 1、瓦斯机正压突然升高,超过60mm汞柱时:
(1)为防止正压侧瓦斯管路接口的密封垫破裂,导致管路漏气,可以先开启运行机的放空门;
(2)将正压控制在60mm汞柱以下后,及时汇报机电调度和抽采调度。 2、雷雨天气正压达到65mm汞柱时,严禁放空,及时汇报抽采调度和机电调度,由抽采调度通知煤气公司调节正压,泵站内人员听从抽采调度指挥。达到70mm汞柱时,抽采调度还未下达任何指示,直接请示矿总工程师是否停机。 (二)发生停电事故时:
如果是运行回路停电,可以先将该回路电源柜开关断开,然后将备用电源柜投用恢复供电,之后听从调度指挥重新启动瓦斯机。 如果是双回路全部停电,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将各台瓦斯机的启动柜真空开关断开;
2、汇报机电调度,听从抽采调度指挥将瓦斯管路各阀门调整至要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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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待确保送电正常后,听从机电调度指挥送电,听从抽采调度的指挥调整阀门和启动瓦斯机。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