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监督实施细则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监督实施细则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编码:

Q/CSG-GPG 2 19 001-2015

2015/04/22印发 封面 2015/04/22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对应文号 版 次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监督实施细则 Q/CSG-GPG 2 19 001-2015 变更概要 修编时间 状态 角色 编写 初审 会签 人员 祁福财、周欣、彭云、梁沁薇、王庆磊 何国强、、 审核 孙发 王一波 李欢 批准

2015/04/22印发 制度信息 2015/04/22实施

Q/CSG-GPG 2 19 001-2015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监督实施细则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加强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采购活动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廉洁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方电网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招标、非招标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直属各单位自行组织承办的采购监督活动(包括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

1.3进入地方招标交易中心招标采购的项目,评标前环节监督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1.4公司系统所有采购活动必须接受监督。

1.5采购活动监督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采取现场监督、随机抽查、会议审查、资料审查等灵活方式,重点对采购活动管理流程中的廉洁风险进行管控,对违规违纪投诉举报进行查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Q/CSG219007-2014) 《广东电网公司招标管理细则》(Q/CSG-GPG217002-2013)

《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217001-2013) 3 职责

3.1各级招标管理机构负责本级采购活动的领导、组织和监督。采购部门(项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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