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9 【实施日期】2017.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7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2017年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政府督查工作将紧紧围绕市 1 / 2

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好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在督准、督实、督

深、督严上下功夫,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根据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现提出2017年度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如下:

一、中央、省、市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联合督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专业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2月份制定下发任务分解方案,7月份督查通报上半年完成情况,三季度重点督查进展缓慢事项、逐项销号,12月份督查全年完成情况。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农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市经信委牵头负责去产能、降成本督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去库存督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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