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控标准
1、产品的结构型式、代号、主参数、型号表示方法以及标记符合GB15831-1995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扣件必须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2.2扣件的材料应符合GB9440中KTH330-08牌号规定的力学性能。 2.3扣件生产必须按工艺规定的配料比进行配料。
2.4扣件热处理严格执行工艺规定的各阶段的温度和时间。
2.5扣件的加工严格按工艺进行,并严格对扣件与钢管的粘合面进行试压整形,以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要求。
2.6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70N.m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2.7直角扣件的抗滑性能,当P=14KN时,△2≤0.5mm。 2.8对接扣件抗拉性能,当P=6KN时,△2≤0.2mm。
2.9砂眼面积大于10平方毫米的砂眼不允许超过一处,且累计面积不得大于40平方毫米。
2.10扣件的粘砂面积累计不得大于100平方毫米。 2.11扣件的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
2.12其余技术要求项目符合GB15831的规定。 3、试验方法按GB15831的试验方法试验。
4、检验规则按GB15831规定的检验规则进行检验。 5、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同于GB15381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