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河南省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个人简历 大学期间奖励和处分 1. 本人自愿申请受聘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保证本人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 2. 本人被聘用后,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拒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本人承诺 3. 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 3年服务期满,若另行择业,将做好有关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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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 面试资格 复审意见 (盖章) 面试成绩 体检结果 县级人民 政府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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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教育局 (盖章) 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级相关 行政部门 意见 省辖市财政局 (盖章) (盖章) 省辖市编办 (盖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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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河南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样表) 省辖市教育局(盖章): 省辖市财政局(盖章): 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省辖市编办(盖章):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试面试设岗县 成绩 成绩 学段 学科 任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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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河南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样本)

聘用方(设岗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特设岗位教师): (以下简称乙方)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统一派遗”的方式,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甲方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情况和“特岗计划”的实施规定,报经省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审定,设定“特岗计划”教师岗位。

乙方自愿报名申请受聘“特岗计划”教师岗位,经考试选拔和身体检查合格,报经省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甲方聘用乙方为“特岗计划”教师,聘用期为3年。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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