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杭州市政府质量奖
申 报 表
企业(组织)名称: (公章)
所 属 行 业: 所 在 区 县: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填报说明
1、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和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组成。申报表、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需提供一式二份的书面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证实性材料、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2、申报表内容按项目并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具体要求见各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三年(连续)的指标(特别注明的除外)。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
3、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4、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
5、证实性材料是指企业(组织)合法经营的证实,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质量认证(含强制性认证和许可证)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如已获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额证明(由市统计部门出具并盖章)、纳税证明(由市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注明应纳税金额、实际纳税金额)、出口创汇证明(由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三废治理达标证明(由市环保部门出具并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前三年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质量荣誉(包括品牌荣誉)的证实,组织机构图及企业(组织)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等;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是指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本企业(组织)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证实性材料和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应一并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便于查阅。
6、申报企业(组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广泛征求申报企业(组织)主管部门的意见,形成推荐意见,并在表14上签署和加盖公章后,由当地政府签署意见。
7、为便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与申报企业(组织)进行联系,请在表2的“联系方式”中详细填明本企业(组织)申报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信息。
承 诺 书
本企业(组织)郑重承诺:
1、已充分了解《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评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严格遵守。
2、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获得杭州市政府质量奖后,同意向社会公开本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并保证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员工的创业积极性,深入推进创业再创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4、正确宣传所获得的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荣誉。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组织)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