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办法修改版

陕西省定汉线宝鸡至汉中(陕川界)公路

汉中至陕川界项目HC-01合同段

质量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宝汉高速汉中至陕川界HC-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说明

一、为加强宝汉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宝汉公路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对项目部个人赋予的质量责任实行奖惩,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原则。

三、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深刻领会本办法精神,认真贯彻质量管理方针,狠抓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四、质量工作的核心是加强过程控制,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 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政策、法规,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

五、质量工作从现场管理入手,与贯彻实施综合管理体系(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紧密结合,积极引用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QC”小组活动、工程创优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二条 实施依据

1、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2、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交通厅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 4、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5、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

6、IS09001-2008质量保证体系标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标段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全过程。

第二章 方针和目标

第一条 质量管理方针

立足标准规范,坚持过程控制,严格程序化管理,保证交验优良。 第二条 质量总目标

工程质量总目标:按照“安全、高效、节约、环保”的管理理念,实行标准化(五化)管理;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有效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消除质量通病,创建示范工程;达到工程实体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功能上以人为本、方便实用,外观与生态景观协调统一。具体指标为:

1、工程一次验收成优,满足业主创优要求;

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交工验收时质量评定合格(其中质量评分大于93分),竣工验收时质量评定为优良(其中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

4、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努力克服质量通病。 5、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职责

第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纵向实行逐级负责管理,横向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贯彻落实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及质量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采用项目部-施工队的管理模式,项目部设置工程部、安全部、质检部、生产保障部、中心试验室等职能部门,配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工程技术、试验检验、专职质检工程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质量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二、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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