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工作方案

《涉检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工作方案》

为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及时应对涉检网络舆情,进一步改进我院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副检察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处置,并由专门人员担任网络评论员,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指导全院开展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做好跟踪、督查和协调,深入探索网络舆情变化规律,研究有效引导控制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及时分析舆情。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认真进行分析,并转相关部门及时核查办理。

二、舆情把握

由网络评论员密切关注和收集每日网络媒体有关本院的涉检涉诉信息,特别是涉及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信息,并负责汇总分类。网络评论员每天至少浏览一次各门户网站和本地互联网,尤其是贴吧、BBS以及博客,负责收集和掌握新闻媒体及网民对检察院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等的报道和言论,并做好监测记录,在发现涉检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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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上报,做到情况明确、底子清楚、应对适度,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应对处置

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要认真对待网络舆情所反映的问题,在对网络舆论所述事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正面回应,公开事实真相及处理结果。对网上出现的一些不客观真实的负面网络舆情,及时进行发贴或跟帖释明,澄清事实真相,掌握主动权,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经核查后,舆情信息真实的,责令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舆情反映的问题;舆情信息不真实的,要及时设法消除影响,避免炒作;舆情信息有故意诋毁检察机关工作的,协调相关机关处理;舆情信息反映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舆情对本院有益的意见建议,作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依据。

四、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由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办公室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上报领导小组、上级院以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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