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军林矿业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渠县军林矿业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渠县军林矿业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一、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1、质量管理由地测中心主任工程师负责,综合办公室协助管理。 2、综合办公室协助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各项地测工程及地测服务的质量检查。

3、各站设一名质量检查员,负责资料整理和质量自检,自检每月一次,并要有记录。

4、凡在昶安煤矿矿区从事地质、测绘工作的单位,业务均由技术负责人统一管理,一切工程包括外委工程需报送设计和完成情况,技术负责人予以检查、验收。

5、重要的地测工程,不仅地测中心要检查验收,还要邀请规划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验收。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各项地测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各专业都要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矿实施细则。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地测各专业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地测中心主任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部门或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2、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每年的质量计划,然后报送主任工程师审核和主任审批。

3、地测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

4、地测站承担的测量工程优良级应达到80%,合格达到100%,每季度各站考核分不得低于90分。

5、各项工程都要有委托书,都要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

具体生产技术制度:

1、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1)、地测中心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地测站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负责协助寻找和保护水源,承担矿区供水管线勘测任务。

(2)、地测中心对矿地测站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换行]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3)、地测中心必须参与各矿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的可靠性。

(4)、驻矿地测站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

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煤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

(5)、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水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 (6)、矿地测站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水害预报。

(7)、矿地测站要积极开展瓦斯地质工作。调查涌出异常区的地质条件,描述煤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特点,煤岩层的含水性。把涌出异常点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注明瓦斯浓度及变化情况,涌出异常发生和恢复正常的时间、异常点标高、层位等资料。研究瓦斯涌出异常与地质条件的关系,探索瓦斯涌出规律,编制瓦斯(涌出异常)地质图。

(8)、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设计、基建、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有协作的关系,有关业务关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巷道开口、停工、复工都必须由矿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测量通知书,因不下达或不及时下达通知书造成的误工、差错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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