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的规章制度

关于铁路的规章制度

【篇一: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铁道部文件

铁科技〔2008〕69号 关于印发《铁路技术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

现印发《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制定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二○○八年五月八日

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适应铁路技术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技术规章制度”是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制定的涉及技术装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等技术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的总称。 第三条

技术规章制度分为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

基本规章制度:是铁路技术管理的核心,分3个层次,包括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铁路局制定的《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车站制定的《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

专业规章制度:是对基本规章制度分层次、按专业进行细化的技术规定。包括铁道部、铁路局印发的专业技术文件和段制定的《段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段细》)等。

根据铁路技术装备和行车组织的变化,针对技术管理某一方面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可制定临时规定。 对不在技术规章制度范围内具有标准性质的文件,应纳入相应的标准体系统一管理。 第五条

《技规》及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组成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设计、施工、运营、维修的技术要求。《行规》及铁路局专

业技术文件组成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局运用、施工、维修及作业的技术要求。《站细》、《段细》及相关管理细则、工作细则、作业程序等组成站段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站段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技术规章制度是铁路运输生产实践的总结,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必须符合本办法。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违反现行技术规章制度。 第二章

管理与分工 第七条

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负责,按归口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铁道部各专业部门负责管理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

铁路局总工室归口管理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铁路局各专业处室负责管理铁路局专业规章制度。

站段技术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由铁路局明确。 第九条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组织《技规》的制定工作。铁道部各专业部门参与《技规》的制定,负责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铁路局总工室负责组织《技规》的贯彻落实和《行规》的制定工作。铁路局各专业处室参与《行规》的制定,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专业规章制度在本系统的细化、落实,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铁路局车站、段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专业规章制度的细化、落实。车站应制定《站细》;段根据需要制定《段细》,制定《段细》的单位由铁路局规定。

各级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技术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与权限,保证定编、定岗。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和管理的延续性。 第十一条

铁道部、铁路局、站段技术规章制度制定的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并纳入专项管理。

第三章

编制原则及要求 第十二条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标准和试验验证为支撑,分系统、分层次建立并完善各项技术规章制度,形成“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的制度体系。 第十三条

坚持从全路、全局出发,坚持安全、效率、效益统一的原则,满足合理组织运输生产、发挥设备潜能、实现最大效能、确保运输安全的需要。

【篇二:铁路工程各种管理制度】

目 录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2.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4. 施工日志管理制度

5.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制度 6.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8.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 9.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10.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1.成品管理制度

12.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3试验制度

14.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5.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 施工测量复核管理 1.1 人员管理

1.1.1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应针对工程项目制定施工测量质量目标,制定测量内、外业工作标准,测量仪器管理制度,测绘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测量技术人员工作职责,并监督实施,确保测量人员各尽其责,使得测量工作能按规定按要求有条理的实施。项目总工程师应充分重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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