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工程分包合同

钢 筋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发包方:汕头达诚第五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省 市(县) 乡 村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的责任与义务,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价的原则,实现质量与效益挂钩,安全与效益挂钩,管理与效益挂钩,文明施工与效益挂钩。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订立以下责任书。 一、承包内容、工作范围及分包价格组成内容

1.枫林绿洲D-1#C、D-1#E楼号及车库:从基础工程的钢筋开始到主体封顶所有的现浇、预制构件的钢筋(结构图中)包括阳台拦板、拉结筋制作铁钢筋屋面工程等全部钢筋制作、绑扎,电弧焊操作、电渣压力焊的钢筋的取料并吊运至操作层。

2.包括场内钢筋分类堆放整齐、制作、安装、绑扎、垂直运输、垫块安装,Φ12以上的钢筋采用对焊接头。

3.施工放线每次必须有一人参加协助,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安排人员值班调整。

4.住房租金,工具费; 5.施工管理与施工配合费

6. 包括劳保福利,冬雨季施工费(手套、雨衣); 7.节假日加班、夜间补贴费;

8. 文明施工配合费: ①现场落手清、成品及半成品材料堆放整齐。 ②卫生区包干区内内卫生整洁。

9. 5000元每人次以内安全事故处理费用。 二、发包计价方式、方法

以清包工方式承包给乙方,包括基础、主体、车库,全部履约价统一价为每贰佰 ( 元/吨),包括扎丝)。 三、付款方式

主体完成 层支付给乙方已完成总量的70%,主体全部完成后支付总量的90%,钢筋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后,余款10%一个月后一次结清。

若乙方在完成主体前中途离场,地下室及车库工程量只按发包价的40%给乙方结算,主体完成后乙方若不完成过梁、阳台栏板、构造柱等小件的按未完工程量800元每吨在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扣除,作为

后期未完工程的施工难度补偿。

职工工资由乙方填写工资表,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胸卡到财 务室领取,并且每月工程量经(核算员、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后方于领取。

四、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放线工作配合要求及违约处理:

乙方必须分工明确,配合质量、安全、施工管理人员。随时与甲方、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及时沟通,做到质量、安全隐患随时整改。 乙方必须分别配置质量、安全、施工管理负责人,随时与甲方管理人员勾通工作,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及配合工作,每层层扣除乙方的施工配合费200~400元。放线工作不配合的每层扣除乙方测量放线配合费100元(配合费用每完成一层由现场施工员出具配合证明,如无证明在工程结算时由财会人员在工程款中,按每层400元扣除。)

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派专人整理、恢复钢筋的正确位置。在浇筑时乙方未派人整理的甲方派人整理按8元每小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并扣除200元每层的班组管理费。 七、管理目标

确保西安市级文明工地, 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钢筋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结构图与相关标准图集和现行施工规范的规定施工,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每个施工段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一次性隐蔽验收不合格,须要复验的施工段由乙方承担500元的复验费用。

在施工中的钢筋尺寸,规格、根数超过设计要求,其超出部分的钢筋用量由乙方按采购价的二倍负担其损失,在施工中主筋的尺寸,按设计要求尺寸不足或漏放,甲方限令乙方整改并处以罚款。

在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每次扣除乙方100~1000元的施工配合费,并可由项目部派人整改,整改人员的工资,按每小时1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若乙方忽视质量,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协议。结算价执行本责任书中途退场的结算办法。 九、进度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配足劳动力,按时按量完成每阶段的施工计划工程量,如不能按时完成计划的工程量或拖拉其他班组,

且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的其它班组的)一切由乙方负担,并扣除300元/天的工期延误损失费用,在已完工程量结算时扣除。 十、机械、材料的管理

1、甲方提供的机械要及时保养和通知维修机械,非正常损坏修理由乙方支付。

2、做好仓库领用签字手续,工完归仓,遗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3、切割片、电焊条等必须合理利用,工完按定额用量核算,超量由乙方自负。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乙方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并悬挂清晰的标识标牌,施工现场不得有长短的钢筋撒落和剩余的箍筋乱堆乱放,不得有绑扎丝在现场乱扔的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按每幢每层300元的标准扣除乙方的文明施工管理费,并责令其改正。

乙方班组员工发生打架斗殴,扣除乙方文明施工管理费1000元,发现赌博行为扣除乙方的文明施工管理费100元,发现就餐插队行为按每人/次扣乙方文明管理费20元,随地大小便按每人/次,小便10元 大便200元扣乙方文明施工管理费。 十二、安全管理

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知识考核工作,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各级制定的《安全制度》。 乙方不得雇用未满18周岁和老、弱、病残的人员。 乙方在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乙方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主动持身份证到项目部注册登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登记注册和未经安全教育并经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人员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上岗作业。未经教育或经安全考试未合格的人员乙方擅自安排上岗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因乙方违章作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自身伤亡和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违章责任 人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若乙方员工因工(无违章行为的)受伤住院,其误工补助费以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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