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正泰兽药饲料经营部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兽 药 采 购 制 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二、 采购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有批准文号的产品;

三、 采购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

四、 对于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要加强审核,并索取有关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五、购进兽药应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载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六、 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二)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一、兽药质量验收

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

① 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

1. 兽药包装质量检查

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

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

2. 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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