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文宇置业责任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管理,提高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相关费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淮北文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管理职责
3.1 综合部(办公室)
3.1.1负责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规定的起草、修订、废止; 3.1.2负责定期审核各职能部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管理情况; 3.1.3负责各职能部门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审核; 3.1.4负责各职能部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计划的汇总及审核; 3.1.5负责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与盘点。 3.1.6 负责办公场所及有关房产的租赁及日常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按照本管理规定要求如期上报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计划,按照 计划领取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并负责使用过程中日常管理与盘点工作。 4管理内容:
4.1 相关定义
4.1.1 办公用品: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个人/部门共用的办公性物品,分为易消耗类物品和周转耐用品。
1)易消耗类物品:是指一次性或短时间内消耗,不能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其中包括:纸类(复印纸、热敏纸、信纸、白板纸、标签纸、卫生用纸、不干胶纸、即时贴、账本、硬/软面抄、文头纸、记录本、记事本等),文具类(笔、笔芯、墨水、橡皮、胶水/布、修正液、印泥等)及其它类(电池、凤尾夹、订书针、图钉、回型针、大头针、抽纸、纸杯、墨粉等);
2)周转耐用品:指长期使用,而且可以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其中包括:水壶、白板、剪刀、起钉器、打孔机、订书机、直尺、笔筒、档案盒/袋、插座、簸箕、扫帚、纸篓、计算器、文件夹/栏/架、烟灰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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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办公设备: 1)IT类:
△设备:是指电脑及相关外设,包括:移动硬盘、优盘、数据线、电脑主机及配件(显示器、光驱、内存、硬盘、显卡、声卡、网卡)、无线网卡、网络工具、UPS、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录音笔、扫描仪、传真机、一体机、交换机、集线器等。
△耗材:墨盒、粉仓、硒鼓、碳带、色带、光盘(包括VCD、DVD)、网线、水晶头、打印头及维修用品、各种计算机类数据线等。
2)家具电器类:是指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饮水机、空调、音响、碎纸机、电话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4.2 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
4.3 审批权限 1)单价在2000元以下且一次性采购在2000元以下的,由综合部负责人依据《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审批。
2)单价在2000元以下且一次性采购在2000元(含)以上的,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经理审批。
3)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30000元(含)以下的,由综合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审批。单价在30000元以上的,须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4.4 审批程序
4.4.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审批程序:
1)各部门于每月月末前,将下月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按照《办公用品规范名称明细表》(附件4)填写《月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计划表》(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起报至综合部预算管理员进行汇总,按照审批权限报批。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综合部负责人安排人员按照需求计划进行采购,由综合部负责保管与发放。
2)各部门需购买办公设备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审批完毕后将资产购置审批表交至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人安排人员根据审批内容进行采购及发放。
4.4.2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领用程序:
1)办公用品/IT类耗材:各部门每月按照需求计划领用当月的办公用品及耗材,在综合部(办公室)办公用品领用表上签字确认。
2)IT类设备/家具电器类:需求部门对综合部送达的办公设备进行验收签字确认,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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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验收的办公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备案管理。3)能够以旧换新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在领用时,应将废旧不能使用的物品交回综合部验收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以旧换新的物品为(包括但不限于):水壶、印泥、硒鼓、墨盒、笔筒、订书机、剪刀、起钉器、打孔机、计算器、扫帚、簸箕、烟灰缸、墨水瓶、插座等部分文具用品以及办公设备。
4.5 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使用管理:
4.5.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5.2办公用品及设备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并由专人建立并负责管理台账: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的申报、领用和保管,建立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领用和库存台帐(台账格式见附件)。
△综合部(办公室)应建立各单位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总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及时更新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使用情况。
4.5.3员工离职或员工调动时必须办理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交接手续:
△离职员工或员工调动时需履行交接手续,按照《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交接表》(附件6)要求进行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综合部(及相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交接手续后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如无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交回综合部,由综合部入库存放并调配管理;
△交接时如发现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出现人为损坏应由使用者赔偿,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损失费用。
4.5.4 维修与更新:
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出现损坏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场所需求/维修审批表》(附件5)报至综合部,综合部鉴定属于正常损坏的安排维修并正常报销维修费用,鉴定属于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
2)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因老化等原因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需要申请报废或更新的,经综合部鉴定后,按照公司相关报废处理程序执行,相关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4.5.5职能部门每年年底对各部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进行盘点登记,一经发现有丢失、人为故意损坏现象的,将对使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4.6 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使用反馈
4.6.1各部门对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需求计划表》中的反馈区域填写,随需求计划一同报至综合部,综合部对各部门的建议及意见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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