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报送《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报送《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

案保管期限表》的函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黑文函[2016]6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文化厅 【发布日期】2016.07.08 【实施日期】2016.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报送《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函

(黑文函〔2016〕65号)

省档案局: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的要求,结合我单位主要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重新进行修改,请审定。

附件:黑龙江省文化厅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黑龙江省文化厅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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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黑龙江省文化厅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党组

1.本机关党组会议记录、纪要 永久 2.本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记录、汇报 永久 3.本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 永久 4.本机关党组的决议、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 永久 5.本机关党组代上级党委起草的文件材料的报送稿、印发件 30年 6.上级党委部门对本机关党组重要请示事项的批复(含请示) 永久 7.本机关党组报送上级党委部门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30年 8.本机关党组专题性工作报告、领导讲话

8.1重要的 永久 8.2一般的 30年 9.本机关党组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0.本机关党组对直属单位请示、报告事项的批复

10.1重要的 永久 10.2一般的 30年 二、机关党委

1.本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 永久 2 / 9

2.本机关召开的党代会的文件材料

2.1会议通知、议程、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决议、决定、纪要、选举结果、参会人员名单 永久

2.2会议简报、参考材料、小组讨论记录 10年 3.上级机关关于组建本机关党委及党委委员分工的批复 永久 4.上级机关关于本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任职的批复 永久 5.党务工作制度 30年 6.本机关党组织及党员情况年度报表、党员名册等 永久 7.本机关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批准加入党组织等文件材料 永久 8.本机关党团员名册 永久 9.本机关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10.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开展的党员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报告、总结等文件材料 10.1重要的 永久 10.2一般的 10年

11.本机关组织或承办的对党员的管理、培训、考察和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年

12.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换届的批复(含请示) 永久 13.本机关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文件材料 13.1省级及在上以上的 永久 13.2本系统或同级表彰的 30年 14.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党委编发的党务工作简报 10年 15.本机关制定的党建责任制方案 30年 16.本机关工会工作的文件材料 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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