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 号 项 目 操作次数 维修周期 检查次数 UB UZ UC 100,000 至少每隔7年 每年1次 100,000 至少每隔7年 每年1次 40,000 至少每隔7年 每年1次 说明: 维修以操作次数或维修周期先达到者为准。 6.2.7.6
为防止有载调压开关在严重过负载或系统短路时进行切换, 有载调压开
关控制回路中一般加有电流闭锁装置,主变保护屏上该相应压板正常应在投入位置。 6.2.7.7
调压前应检查主变负荷情况,过负荷时,禁止调压。
6.2.8 新装、大修变压器投运前主要验收项目: 6.2.8.1 新装、大修报告及有关记录交待是否齐全。 6.2.8.2 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及试验结果。 6.2.8.3 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
6.2.8.4 主变送电带负荷前应进行电动操作有载调压分接开关一个循环,检查无异常,方可调至要求的分头位置。
6.2.8.5 核对保护定值,检查保护装置有无异常,传动试验是否正确。 6.2.8.6 检查冷却装置是否完好,各阀门位置是否正确。 6.2.8.7 检查主变各部位有无遗留杂物。 6.3 断路器运行规定 6.3.1 正常运行规定
6.3.1.1 断路器的遮断容量,应满足安装地点处母线最大短路电流的要求。每年应由生技部门根据断路器安装地点的母线短路容量变化校改断路器允许遮断故障电流次数。
6.3.1.2 断路器应统计故障跳闸次数。110KV及以上开关,故障跳闸次数应分相统计。断路器故障跳闸均按一次,重合闸动作,重合不成按两次。110KV三相联动断路器,故障相可按故障录波器故障报告或通过调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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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 新装或大修后的断路器,投运前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施加运行电压;正常运行的断路器,工作电压和电流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值。
6.3.1.4 断路器机构箱内加热器的投解,气泵、油泵起动和各压力值,按厂家规定执行。一般断路器机构箱内加热器0℃时投入,10℃时解除;ABB公司生产的高压断路器机构箱加热器,其温控器启动温度设定为20℃,每次操作结束后应将开关机构门打开检查弹簧、链条、金属铸件螺丝有无异常;对于液压机构开关,当机构渗油时,严禁投入机构箱内加热器。
6.3.1.5 断路器机构箱内的驱潮器应常年投入。
6.3.1.6 对于气泵操作机构的开关,应定期排水,以减少储气罐中的水分寄存。每一巡视周期排一次水。
6.3.1.7 对于真空开关,应每月对运行真空开关的真空泡进行一次测温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对同一台开关的三相和前后两次的测量温度进行对比,如有异常,及时汇报;日常设备巡视时,应注意观察玻璃类真空泡的颜色,如发现灭弧室内呈粉红色辉光,应立即汇报,在此情况下,开关禁止进行操作并应按调度指令指令解除开关跳闸压板。
6.3.1.8 新装SF6断路器投运前必须复测断路器本体内部气体的含水量和漏气率,灭弧室气室的含水量应小于150ppm,其它气室小于250ppm,断路器年漏气率小于1% 。
6.3.1.9 运行中的SF6断路器应定期测量SF6气体含水量,新装或大修后,每三个月一次,待含水量稳定后可每年一次,灭弧室气室的含水量应小于300ppm,其它气室小于500ppm。 6.3.2 断路器运行操作规定 6.3.2.1断路器操作的一般要求
a. 断路器经检修后恢复运行,操作前应检查安全措施(如接地线等)确已全部拆除,防误闭锁装置正常。
b. 长期停运的断路器在正式执行操作前应通过远方控制方式进行试操作2-3次,无异常后方能按操作票拟定的方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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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操作前应检查控制回路、辅助回路、控制电源、液压(气压)机构等均正常,储能机构已储能,即具备运行操作条件。
d. 操作中应同时监视有关电压、电流、功率等表计的指示及红绿灯的变化,带有“KK”把手的断路器(分)合闸操作时,KK把手(分)合不到位或返回过早,均可能造成开关(分)、合不上闸。
e. 开关(分)合闸动作后,应到现场仔细检查开关本体和机构(分)合闸指示器,以及拐臂、传动杆位置,保证开关确已正确〔分〕合闸。同时检查支持瓷瓶等无异常,开关内部无异音,框架无异常。电磁机构的开关合闸后还应测量合闸保险。
f. 液压(气泵)机构的开关管道口附近不要站人,以防管口喷出高压油(气)伤人。
6.3.2.2 操作断路器时操作机构应满足:
a. 电磁机构在合闸操作过程中,合闸线圈端子电压、合闸接触器线圈电压均在合格范围内。
b. 操作机构箱门关好,栅栏门关好并上锁。 c. 弹簧机构合闸操作后应自动再次储能。
6.3.2.3 正常情况下,断路器不宜采用现场操作方式;液压(气压)操作机构,如因压力异常导致断路器分、合闸闭锁时,不准擅自解除闭锁进行操作(控制电源失去能解除闭锁时,严禁停用控制电源),应立即断开液压(气压)操作机构电源。
6.3.3 断路器新装、大修后的验收项目:
6.3.3.1 新装、大修报告及有关记录交待是否齐全。 6.3.3.2 检修与试验的各项数据,应符合规程要求。 6.3.3.3 检查有关部分的密封、防潮、防小动物处理情况。
6.3.3.4 导线松紧程度和电气距离应合格,相序正确,螺丝紧固,设备上无临时短路线和遗留物。
6.3.3.5 瓷质部分清洁无破损,套管铁帽应涂相色漆,且与实际相符。 6.3.3.6 注油部位油色、油位正常,油标清洁,无渗漏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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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 外壳应去锈喷漆,接地应良好。
6.3.3.8 机构箱内清洁,销子完整,各部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箱门关闭严密,开启灵活。
6.3.3.9 “分”、“合”指示正确,字迹清楚。
6.3.3.10 二次线接头紧固,绝缘良好,接触器动作灵活,辅助接点接触良好。 6.3.3.11 远方控制拉合可靠,保护和信号动作正确。 6.3.3.12 SF6气体无泄漏,压力及微水含量符合要求。 6.3.4 小车开关运行规定:
6.3.4.1 正常情况下,小车开关手车只允许停留在运行位置或试验位置,不得停留在任何中间位置。小车开关检修后, 开关手车应推至试验位置, 进行传动试验,试验良好后方可投入运行。
6.3.4.2 开关手车无论在工作位置还是在试验位置,均应用手动联锁杆将手车锁定。
6.3.4.3 当手车推入柜内时, 应保持垂直缓缓推进。处于试验位置时, 必须将二次插头插入二次插座, 并借助推进机构推至工作位置。
6.3.4.4 当手车从工作位置拉至试验位置时, 须借助推进机构操作。将二次插头拔出后, 方可将手车移至检修位置。
6.3.4.5 二次插头拔出后, 应检查二次插件无烧伤痕迹,并将插头放到规定位置。 6.3.4.6 小车开关一般采用弹簧储能机构,开关储能后,指示灯亮。储能小开关应在投入位置。
6.3.4.7 配电线路检修时, 将手车退出, 端子室门上的带电显示灯三相应均不亮, 经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方可合上线路接地刀闸(不能验电者除外)。 6.3.4.8 每次操作完接地刀闸后, 应检查接地刀闸确已拉开或合好。 6.3.4.9 小车开关操作完毕后,必须将操作用具取下,并放回原处。 6.4. GIS组合电器运行规定
6.4.1 GIS组合电器运行中的年泄漏率一般 ≤1%,SF6气体的微水含量标准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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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对于采用内桥接线方式的GIS组合电器, 主变高压侧负荷刀闸不能直接停送主变。
6.4.3 当GIS组合电器内SF6气体压力异常发报警信号时,应尽快处理;当气隔内的SF6压力降低至闭锁值时,严禁分、合闸操作。
6.4.4 断路器事故跳闸造成大量SF6气体泄漏时, 只有在GIS组合电器室彻底通风或检测室内氧气密度正常, 含氧量不得小于18%(体积比),SF6气体分解物完全排除后, 才能进入室内, 必要时带防毒面具,穿防护服。
6.4.5 GIS组合电器正常情况下应选择“远方电控”操作方式,当远方电控操作失灵时,可选择就地电控操作方式。对于带有气动操作机构的断路器、刀闸和接地刀闸,应杜绝进行手动操作,对于仅有手动机构的接地刀闸,允许就地手动操作。 6.4.6 为防止误操作,GIS室各设备元件之间装设电气闭锁,任何人不得随意解除闭锁。
6.4.7 110KV GIS室汇控柜闭锁控制钥匙使用规定:
正常运行时,组合电器汇控柜闭锁控制钥匙应投入“联锁投”位置,同时应将联锁控制钥匙存放在紧急钥匙箱内,按有关规定使用。 6.5 刀闸运行规定 6.5.1 运行操作规定
6.5.1.1 操作刀闸前应先仔细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送电前检查相应接地刀闸确已拉开并分闸到位,送电范围内确无接地、短路线。
6.5.1.2 手动合刀闸应迅速、果断,但合闸终了时不可用力过猛,合闸后应检查刀闸接触是否良好。
6.5.1.3 手动拉刀闸开始时,应慢而谨慎;当动触头刚离开静触头时,应迅速,拉开后检查刀闸断开情况。
6.5.1.4 刀闸进行操作时,监护人应检查操作质量,当发现刀闸操作过程中,有旁击、顶卡、触头接触不良时,应停止操作,待消除后再进行。
6.5.1.5 GW6型刀闸合闸操作完毕后,应仔细检查操作机构上下拐臂是否均已越过死点位置。运行中的GW6型刀闸电动操作失灵时,不应进行手动操作。 6.5.1.6 电动操作的刀闸操作完毕后,应将电机电源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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