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知识考试试题库

煤矿知识制度考试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全站仪一级导线加密矿区控制网,布线形式应当为附(闭)合导线。 2.全站仪一级导线加密矿区控制网,导线长度规定不超过 5km 。 3.全站仪一级导线加密矿区控制网,导线边长规定为 0.5km--1km 。 4.全站仪一级导线加密矿区控制网,测距相对中误差规定不大于 1/30000。 5.全站仪一级导线加密矿区控制网,测角中误差的绝对值规定不大于 5\。 6.全站仪一级导线加密矿区控制网,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规定不大于 1/20000。

7.施工测量应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

8.矿井必备的主要图纸是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 采掘工程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井筒断面图、主要保护煤 柱图。

9.1:2000 矿井生产交换图要求每月填绘采、掘工作面进度,并上报永煤公司生 产部。

10.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要求对已经揭露的地质构造、煤层底板等高线、矿井灾 害区域等进行及时的修绘。

11.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的绘制和注记内容必须参照现行《煤矿测量规程》的要 求进行。

12.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的图例符号、注记尺寸、注记位置、字号大小、各种颜 色等等必须参照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要求执行。

13.矿井生产交换图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或年度结束,回采工作面进度色框必须 封闭。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要绘制实际停采线位置。

14.煤矿测量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规定煤矿测量部门与矿领导、矿井有关单位之间 必须严格执行通知单制度,坚决杜绝口头通知。

15.矿井测量工作最常见的三类通知单是安全贯通通知单、安全通知单、开口放 线通知单。

16.煤巷普通掘进,现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两巷剩余 30m--40m 发送 安全贯通通知单。

17.突出矿井,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程临近未保护区边缘 50 米前,必须编制 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

18.突出矿井煤巷贯通,两巷剩余距离不小于 60 米前,测量部门必须发送安全 贯通通知单。

19.目前我公司矿井测量部门的安全贯通通知单、安全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后,发送并签字的矿井有关单位有:生产科、调度室、安检科、地质部门、通 风部门、监测部门、施工单位等。

20.矿井开口放线通知单经矿井测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盖科室图章发送施 工单位。

21.地面泵站应设置防雷电、防火灾、防洪涝、防冻等附属设施。 22.地面泵站附近管道应设置放水器及防爆、防回火、防回水装置。

23.泵站应设置放空管及压力、流量、浓度测量装置,并应设置采样孔、阀门等 附属装置。

24.放空管设置在泵的进、出口,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泵的进、出口直径,放空管 的管口要高出泵房房顶 3m 以上。

25.抽放泵运转时,必须对泵水流量、水温度、泵轴温度等进行监测、监控。 26.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必须监测抽放管道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一 氧化碳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泄漏等。

27 井下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 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安设瓦斯监测装置等。

28.井下移动泵站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 5m,下风侧距管路 出口外推 30m,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29.井下移动泵站栅栏处必须设置警戒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 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放、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下风侧栅 栏外 1m 以内。

30.井下移动抽放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 线路。

31.抽采钻孔必须标明设计参数,附钻孔参数表。

32.抽采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平面图、剖面

图、设计参数等。

33.钻机 3m 范围内必须配备不少于 2 台 8kg 的泡沫灭火器。

34.钻孔回风侧 3~5m 范围内,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一氧化碳报警仪或在钻孔 回风侧 10~15m 范围内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甲烷传感器。

35.开钻时应严格遵循先供风(水)后送电,停钻时先停电后停风(水)的操作 原则。

36.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停钻时,钻机停止前进,空转 3~5min,充分排渣后后 退 1~2m,不得停风,防止钻杆压死。

37.瓦斯抽采钻孔每 7 天测试一次,测试原始记录、抽采台账、牌板必须一致。 38.各子公司和矿井凡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由矿立即查明现场超限情况,在下列 时间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瓦斯浓度≥3%的 10 分钟内,瓦斯浓度﹤3%的 30 分钟内。

39.凡发生瓦斯误报警事故,季度质量标准化按 2 分/次、瓦斯综合治理考核按 1 分/次进行考核,对矿长、总工程师各罚款 500 元,对其他副矿级瓦斯治理领 导小组成员各罚款 400 元,对通风副总工程、通风科(队)长各罚款 300 元, 对安全监控系统主管罚款 400 元。

40.岩巷爆破时,甲烷传感器应及时回撤,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迎头甲烷传感器 的回撤距离不小于 50 米。

41.甲烷传感器安装地点 5 米范围内不得使用红外线通讯的发射装置或设备。 42.凡发生瓦斯超限达到 1.0%及以上、小于 1.5%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通 风主管人员和部长汇报。要求矿立即停止超限地点的生产,查明现场超限原因, 并由矿进行追查处理,将原因分析及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备案。 43.凡发生瓦斯超限达到 1.5%及以上、小于 3.0%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通 风主管、生产部部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汇报。并要求矿立 即停止超限地点生产、撤出人员、查明现场超限原因,写出追查处理报告报公 司调度室,并报公司生产部备案。

44.凡发生瓦斯超限达到 3.0%及以上的,必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通风主管、生 产部部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总经理汇报。要求矿立即停 止超限工作面的生产、撤出人员、查明现场超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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