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搞好本届自制教具评比活动,经研究决定,每校择优上报一至两件老师作品,一至两件学生作品,一至两件幼儿园作品,请按省市要求,发动老师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所制作的教具及相关资料于10月10日前交学区中心校。此项活动计入学校工作量化。
学区中心校
2011-9-8
附:
冀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十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学区中心校、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备【201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及幼儿园教师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上报。每学区、市直学校上报1至2件作品;幼儿园上报2至3件作品。上报完成后,教体局将按照评选结果,择优选出10件作品报衡水市教育局参加衡水市级评选。
上报材料包括:1、作品1至2件;2、参评作品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3、教师、学生申报表一式2份;4、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及总结1份(附电子文档)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电教科。
电教科联系人:宋贵福 联系电话:13633283508
2011年9月5日 附件:
1. 2.
冀州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冀州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学生作品申报表
3、 参评作品汇总表
附件1:
冀州市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师作品申报表
申请人单位全称: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自制教具名称 制成日期 制作第一作者 使用学科 性别 学历 从教专业 人 第二作者 性别 性别 学历 学历 从教专业 第三作者 制作人联系方式 使用的主要材料及估价 从教专业 外协项目及估价 自制教具介绍(特点、用途、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并配图示说明,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