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填写说明及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填写说明

及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一、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年度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如实、规范填写:

(一)法人登记事项。反映的是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核准的相关事项。本部分由监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二)人员编制。填写2015年末和2016年度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应当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填写。

(三)从业人数。指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正式职工,一般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组成,还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填写2015年末和2016年度单位的实际从业人数。

(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当年度是否认真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业务。

根据情形不同,应分别填写:

1、2016年度办理过设立登记的,应填写:2016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设立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2、2016年度办理过变更登记的,应填写:2016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中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 (填写办理的变更事项,如名称、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等)变更登记。

3、2016年度办理过证书补领的,应填写:2016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证书补领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4、参加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的,应填写:2016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年度报告公开的规定,于××月××日按时进行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

5、2016年度办理过以上多项登记管理业务的,应填写:2016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 (填写相关登记管理业务,如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领或年度报告公开)。

(五)业务开展情况。填写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已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不要写成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800字。

2016年度,×××在××××××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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