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 总 论

1.1编制依据

1、项目单位关于编制《周口市川汇区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委托书;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计办投资(2002)15号); 3、《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1】34号《关于批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6、《关于贯彻国发[2007]24号文件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2号文

7、《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6号)

8、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9、国发[2005]40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10、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11、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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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口市总体规划》(2003-2020)

13、《川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14、《川汇区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5); 15、《川汇区土地利用规划》(2007---2020)

16、《周口市川汇区沙北控制性规划》(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7、国家有关防火、安全、卫生、环保等规定规范;

18、《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口市中心城区2010-2012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报告》【周政文2010】36号.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

周口市川汇区沙北棚户区改造项目 1.2.2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 川汇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1.2.3建设地点

1、安澜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西,贾鲁河以东,建设路以南,文昌大道以北。

2、复兴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东,复兴街以西,建设路以南,安澜街以北。

3、阿胶厂旧址: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西,贾鲁河以东、建设路以北,富民街以南。

4、高庄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东,健康街以西,建设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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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街以南。

项目区场址平坦,无附属物,环境安静,位置适宜,地下水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便于物流和人流的疏散,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环境优美,远离污染源,适宜作为建设用地,符合选址要求,很适宜项目的建设。 1.2.4改造方案

根据棚户区现状调查以及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特别是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要求,本次棚户区规划采用同地拆迁1、安澜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西,贾鲁河以东,建设路以南,文昌大道以北。2、复兴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东,复兴街以西,建设路以南,安澜街以北。3、阿胶厂旧址: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西,贾鲁河以东、建设路以北,富民街以南。4、高庄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东,健康街以西,建设路以北,富民街以南。

建设方案: 采用拆迁同地安置(即拆旧建新)、1比1的安置方案 拆迁5129户, 拆迁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破旧一层平房、破旧二层、三层砖混结构平房,总人口14109人,总占地面积700000平方米、约1050亩,总拆迁建筑物面积约700000平方米;

按《周口市川汇区沙北控制性规划》(2010年山东规划设计研究院)取容积率2.3,拟新建总建筑物面积768580平方米;共需建设用地面积334165平方米、约502亩,节约建设用地面积365835平方米、约548亩,共需投入拆迁及建设安置资金16.9088亿元,计划融资13.527亿元,自筹资金3.3818亿元。既可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又可节约集约土地,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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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改造危旧房5129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4165平方米、约500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76858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0000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68580平方米(约占总建筑面积的9%),同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其中: 1、安澜社区:

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西,贾鲁河以东,建设路以南,文昌大道以北。该区域有居民903户,2945人,占地面积200000平方米、约300亩,拟拆迁建筑物面积约141440平方米,节约建设用地面积132422平方米、约198亩。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7578平方米、约102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15543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1440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13990平方米,同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复兴社区:

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东,复兴街以西,建设路以南,安澜街以北。该区域有居民329户,1131人,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约60亩,拟拆迁建筑物面积32988平方米,节约建设用地面积24239平方米、约36亩。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761平方米、约24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362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2988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3262平方米,同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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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胶厂旧址:

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西,贾鲁河以东、建设路以北,富民街以南。该区域有居民1068户,3516人,占地面积226668平方米、约340亩,拟拆迁建筑物面积106379平方米,节约建设用地面积175842平方米、约264亩。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826平方米、约76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1169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6379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10521平方米,同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4、高庄社区:具体位置在中州路以东,健康街以西,建设路以北,富民街以南。该区域有居民2829户,6517人,占地面积233333平方米、约350亩,拟拆迁建筑物面积418600平方米,节约建设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约50亩。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000平方米、约300亩,拟新建总建筑面积46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8600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41400平方米,同时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 2010 ] 101号中的建设标准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应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50—90平方米中小套型为主,根据实际适当建设90平方米以上套型住房。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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