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施工协议书
甲方:大新镇徐禅堂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安徽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如期完成大新镇徐禅堂小学下水道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 工程地点:大新镇徐禅堂小学院内 二、 工程项目:下水道 三、 工程质量:
1、达到底板东西落差15度,底板深度,80cm至95cm ,西高东低,管线直,确保排水通畅。
2、水道管采用¢50cm机制管,底板采用C15砼厚度0.08米,宽0.4米,接头采用C25砂浆抹逢,水道总长79米,每米按260元计算,计款20540元。
3、损毁下水道按原来的标准修复,每米120元,23米计款2760元。
4、方形透水井盖按学校需要埋设,井盖水平应于场地水平保持一致。
四、施工注意事项:下水道应在场地硬化工程施工前进行。 五、工程工期:下水道工期随场地硬化工期。(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阴雨天气除外)。
六、付款方式:下水道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付款。 七、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注意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安全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付款方式给予付 款。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点五(1.5‰)的罚款。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中心校、施工方各执一 份。
甲方(盖章):太和县大新镇徐禅堂小学 乙方(盖章):
2016年6月2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