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防洪排涝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应急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对我市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防洪减灾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13〕13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为核心,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到2014年主汛期前,实现“城西地区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不中断,居民家中不进水”目标;到2016年,实现“城区达到十年一遇防涝标准,重点区域达到二十年一遇防涝标准,城市干道交通不受严重影响;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交通不中断,重点路段不积水”的总体目标。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杭州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杭州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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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之江度假区。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洪排涝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以《杭州市城市防洪减灾规划(2011—2020年)》和《杭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为基础,科学安排防洪排涝工程,合理建设城市防洪排涝体系。要紧紧围绕“保畅通、保重点、保民生”原则,抓好城西等重点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
(二)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强统筹,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研究确定现有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完善工程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今后城市开发建设中有关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
(四)因地制宜,科学决策。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截、滞、蓄、排”综合治水理念,按照分清轻重缓急、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防洪排涝设施与其它工程要有序衔接,提高投资效益。
(五)建管并举,防治结合。在优化工程体系的同时,着力构建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非工程体系,建立完善的指挥调度、运行管理及应急抢险机构,整合预测、预报、预警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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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发布平台。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做好规划编制及相关研究工作。
加强山洪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等研究,完善《杭州市城市防洪减灾规划(2011-2020年)》;抓紧编制《杭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开展城西地区利用钱塘江引水工程排涝可行性及西溪湿地、西湖蓄洪滞涝科学调度等问题研究。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
(二)统筹防洪排涝相关工程。
1.实施水利骨干建设工程。统筹考虑系统性防洪排涝工程,加快推进主体防洪工程、海塘标准堤工程、堤防加固工程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点加快三堡南排工程、闲林水库、七堡翻水站扩建等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水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2.实施河道整治、断头河打通工程。加快推进新开河、上泗片河道、九沙河、备塘河、蓬驾桥港三期、石桥港、北庄河、婴儿港等城区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打通赵家港、机场港、引水河等断头河,建设古荡湾河圩区等防洪排涝闸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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