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第一章 工程概况
岑溪东山一号小区工程分为(1~28#)楼,义州大道以北的樟木街,总建筑面积为153556.83平方米,其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为最高56.9m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在距8#楼9米坡道处有二台变压器供给施工现场以及生活用电,7#楼与8#楼之间东北角处布置一台55m臂塔吊,变压器以及电线杆均在塔吊的覆盖区之内。按照《强制性条文》3.1.4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裸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因此我们在安全防护搭设与部署以及搭设施工中都必须进行防护,以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
二、编制说明
现场临近高压线设1台塔吊,臂长55米;因整个施工现场场地狭窄,运转空间极小,变压器均在塔吊回转半径内,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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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筑工程(包括外脚手架具)的外侧边与外电架空线路(包括变压器)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包括变压器)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综上所述,为保证塔吊的吊物起吊后在安全距离之外,以确保安全施工,故应对架空线路采取隔离措施。
第二章 编制依据
1、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实地勘察;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219 6、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第三章 防护方法
按安全防护要求,搭设屏蔽式安全防护墙,用杉木杆件搭设二排11.7m高的排架,上部搭设水平横杆,并用竹或木跳板做封闭。详见大样图。为防止风载的影响,采用钢管埋地,埋入地下1m,并浇筑直径不小于400mm的混凝土,在电线杆支护冠梁部位预埋φ48的钢管。搭好后,上部边缘与高压线的净距离不小于1.7m。
因临近高压线施工所用的1台塔吊均需要360度回转,所以在变压器周边均做双排防护架,高度超出变压器2米。
采用绝缘材料干燥的杉木搭设防护架,搭设参数为:步高1.8m,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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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为超过高压线2m。同时在高压线保护架上设警示牌和夜间警示灯,警示牌上写:“高压线危险”,防护架顶部挂彩旗。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额定电压(kv) 最小安全距离(m) ≤10 1.7 35 2.0 110 2.5 220 4.0 330 5.0 500 6.0 注:220j、330j、500j系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的安全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4 6 3—110kv 154—220kv 330—500kv 8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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