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款之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由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
二、报告应当列明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议题。
文书样式3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报告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报告 (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方案用)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经一次表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管理人于××××年××月××日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因____________(列明未获通过的理由),方案未获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请贵院裁定认可《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经二次表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管理人于××××年××月××日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因____________(列明未获通过的理由),方案未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管理人又于××××年××月××日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次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
仍未获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请贵院裁定认可《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1.提交表决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债权人会议表决记录及结果。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由管理人将有关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所列事项为“通过债务人财产的方案”,第九项所列事项为“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第十项所列事项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文书样式39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
变价方案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
×××(破产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破产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人名称)破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拟订《×××(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说明:
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文书样式40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管字第×号
一、变价原则
阐述本方案确定的财产变价原则。 二、破产财产状况
分别列明经审计、评估的破产人货币(有价证券)资金、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对外债权、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破产财产的状况。
三、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分别列明各类破产财产的处置措施: (一)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的处置
1.经调查后发现确无追回可能或追收成本大于债权本身的,报请债权人委员会审议,予以核销处理。
2.破产人的债务人已破产的,依法申报债权。 3.其他对外债权、投资的处置方案。 (二)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般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变价。需要采取拍卖方式之外的变价措施的,列明相应的变价措施。
(三)其他破产财产的处置 四、变价预备措施
对拟公开拍卖财产遭遇流拍时的预备处置措施。 五、设定担保权的特定财产的变价处置方案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拟订后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二、本文书须重点反映各类破产财产的价值、可变价状况,以及相应的变价原则和变价措施。
三、破产人为国有企业的,破产财产变价措施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货币和有价证券类之外的资产,变价措施一般应当采取拍卖方式。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之规定,设定担保权的破产人特定财产不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但为全面反映破产人财产的变价情况,可以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中附带列明特定财产的变价处置情况。
文书样式41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
×××(破产人名称)债权人会议:
根据××××年××月××日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本管理人已完成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拟订《×××(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