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
第一学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
全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在社会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以我校八大工程建设为动力,通过开展寒期社会实践,了解国情,不断增强在实现中国梦伟大理想的实践中奋发成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实践中砥砺品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为我校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应用型科技大学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院党委、校团委对今年寒假社会实践提出的总体要求,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结合自身特点,对2015-2016年第一学期寒假社会实践做出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践形式与内容 1、实践形式
可以自由组队集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个体单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实践内容 必选内容:
开展“十万高校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利用寒假期间青年学生集中开展法律援助、万名大学生清冰雪、“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心手相牵〃共享阳光”助残活动、“青春暖流”送温暖等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女子、未成年人暖心龙江志愿服务行动,充分体现志愿服务精神。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重全省志愿服务系统的应用和志愿服务时间累积,在家庭所在地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社会实践时在我省志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累积志愿服务时间。
可选内容:
(1)开展走访校友活动。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科技大学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校友的关心和支持,学校众多杰出的校友更是科技大学的宝贵财富和无价之宝。因此,寒假期间就近走访学校校友,让更多校友了解学校最新发展建设情况。
(2)围绕学校开展宣讲活动。假前,动员、指导学生学习、了解我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搜集我校招生简章等学习材料让学生深入家庭所在地高中宣传我校的办学历史、近年发展情况及取得的办学成绩,以切身感受感染高中学生,让他们主动关注我校、了解我校。
(3)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青年学生利用寒假返乡时间,走进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农场、林场和乡镇,感受“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感悟家乡建设发展新变化,认真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了解家乡“十三五”新规划,积极为家乡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4)广泛开展“感恩父母”家庭体验活动。以感恩父母、回报家庭为导向,鼓励返乡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为父母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向家人汇报一下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陪父母聊聊天交流一下感情,为父母减一分辛劳、送一份亲情、添一份温暖,感恩父母的抚养和培育,树立成人意识,争做有责任感的家庭成员和有担当的当代大学生。
(5)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实习见习活动。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到当地的乡镇企业、公司等单位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工作岗位中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人才需求标准,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在活动中增强岗位意识、创新意识、创业意识,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今后的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6)缅怀先烈,参观历史纪念馆。参观当地烈士纪念地遗址,纪念馆,在寒假期间为深入了解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学习英雄烈士勤劳勇敢,无私
奉献,顽强拼搏的爱国精神。激发当代大学生爱国主义热情,完善当代大学生的素质思想。
(7)走访家庭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收集人才需求信息。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人才市场等深入了解不同地区人才供求情况,准确掌握不同地区企事业单位2016年人才需求情况。寒假期间,青年学生到家庭所在地企事业单位走访收集该单位2016年需求人才计划,详细填写企事业单位需求人才计划调查表,为我院2016年毕业生就业了解企事业单位需求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要求
1、每名同学须完成必选内容主题,实践后进行总结并撰写一篇实践论文或调查报告,字数不低于1500字。
2、每名同学对可选实践内容一到内容七中任一内容选择其一进行社会实践。并撰写一篇实践心得或调研报告,字数不低于1500字。
3、必选内容主题和可选内容主题,均需上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实证照片5-10张,可附在文字体会中。
4、社会实践报告须按照附件一文字材料排版要求、附件二文字材料格式示例的模板进行排版,并务必按照附件三中的文件统一封皮。
5、上交时间:开学第一周周五前,由团支书统一收齐后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主楼E0614)。
6、各团支部应积极动员、鼓励广大青年团员,使其对社会实践投入高度的热情,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发表微博,班级微博负责人负责转发并@黑科大计算机学院团委、黑龙江科技大学团委、黑龙江团省委学校部、青春三下乡。开学将对微博社会实践主题丰富的班级进行特别表扬。
7、无论实践者选择何种主题,要求必须本人完成本次实践活动。杜绝抄袭、下载等一切有违社会实践活动意义和目的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社会实践学分,并在综合测评社会实践一栏中相应扣分,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