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及全国、省、市、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陆食安委〔2016〕1号)文件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我镇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坚持“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和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得到加强,食品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有效遏制。通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使食品监管部门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使食品安全工作法制化和常态化。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陈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竹祥 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 副组长:王 飞 镇政法委副书记 李万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高自刚 镇党委委员、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陈 权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环保所所长

李利华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梅忠良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责任人按照监管职责,对监管范围内的对象负有直接监管职责,各村(居)委会对自己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负有监管责任。

(一)镇农技服务中心职责

镇农技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抓好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防虫剂、防腐剂、保鲜剂等行为进行检查,加大对重点农产品使用限用农药、化学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抓好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度农药违法使用的整治。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国家禁用兽药或其他化合物,重点是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类化合物等。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使用三聚氰胺等禁用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镇畜牧兽医站职责

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抓好畜牧产品禁用兽药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对饲料生产监管。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和奶牛羊养殖场(户)自配料为整治重

3 / 7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