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单位、部门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权限,将每个单位、部门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是年度考核及奖惩的主要依据。
1、各单位、部门必须按照效能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海事(履约)管理体系推进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2、岗位责任制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3、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4、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部门的主要职责;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5、各单位、部门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要列入局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要作为年终职工个人评定小结的主要内容。
6、加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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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根据我局职能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对外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1、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 “八项便民措施”和海事(履约)管理体系文件,认真落实我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嘉兴市海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即“11条举措”),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简化办事程序。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
3、缩短办事时限。对手续齐全的、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在限时内办结。要按局定办结时限,采用倒逼机制,缩短流转签批、签证时间,处室内部当天签办,不滞留过夜,单位、部门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理。
4、提供优质服务。增强公仆意见、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文明规范、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在作风建设、窗口规范方面作出进一步细化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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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到我局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1、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并尽可能在此之前办结;上级未有明确规定的,应科学、合理地作出规定,不得随意操作。
2、对即办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押扣或刁难。
3、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经办人及咨询电话等。
4、对行政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上一级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5、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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