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院奖励制度

常工院奖励制度.txt跌倒了,爬起来再哭~~~低调!才是最牛B的炫耀!!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啊?真不好意思,让您贱笑了。我能抵抗一切,除了诱惑??老子不但有车,还是自行的??常州工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 奖学金评定 加入时间:2007-3-20 9:38:00 lirb 点击:1302 相关信息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学有专长,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由国家计划招生入学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在我校连续学习满一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评发各类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

(二)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有专长;

(三)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锻炼身体;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评发各类奖学金:

(一)受到法律制裁或校内行政处分、党团组织纪律处分者;

(二)思想道德素质(德育)考核不及格者;

(三)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

(四)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有不及格者。

第四条 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及比例

(一)综合奖学金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5000元/人 比例为2?

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元/人 比例为3%

(二)分类奖学金

1.学业优秀奖学金: 1000元/人 比例为20%

2.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500元/人 比例为5%

3.精神文明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5%

4.社会工作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10%(其中0.5%由校级团学组织推荐评选)

5.文化艺术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5%

6.体育奖学金: 300元/人 比例为5%

(三)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人 比例为15%

(四)政府奖学金

(五)专项奖学金

学校获得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境外机构或个人捐助的专项奖助学金,一般根据捐资方的要求制订相应的评奖办法,奖项设立有:⑴托利多教育奖学金;⑵常州康辉医械助困奖学金;⑶盛宇光彩奖助学金;⑷吴青霞奖学金;⑸王琰如奖学金;⑹恒晶艺术奖学金;⑺成章奖学金;⑻秋惠光彩奖助学金等。

第五条 奖学金申报评定时间、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申报评定的时间及范围: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于每年6月在全校本专科毕业班学生中进行申报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分类奖学金于每年9月在全校本专科学生(除新生)中进行申报评定,其它各类奖学金根据具体办法进行申报评定。

(二)申报评定条件及标准:

1.综合奖学金

①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身心健康,德育评价为优秀,体质评价良好以上,各门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85分,各门考查课程成绩良好以上;必须符合学业优秀奖学金,并且同时符合其他分类奖学金中两项以上(包含两项)者,才能申报和评选;学生在国家、国际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在其他活动中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也可申报该项奖学金。

②优秀学生奖学金:身心健康,德育评价为优秀,体质评价良好以上,各门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各门考查课程成绩良好以上;必须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并且同时获得其他分类奖学金中两项以上(包含两项)者,才能申报和评选。

获得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者不再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分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

分类奖学金可同时获得;获得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可以兼得专项奖学金、政府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分类奖学金

⑴学业优秀奖学金:①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绩点(必修课和限选课)在同性质专业年级排名前20%者(以下排名均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学年平均绩点排名);②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宽,应用型核心技能突出的学生,经任课教师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后也可申报该项奖学金。

⑵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①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或名次者;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③积极参加教师科研工作,承担一定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绩,经教师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后也可申报该项奖学金。

⑶精神文明奖学金:①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②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公益活动为学校建设做出贡献,赢得荣誉者;③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勇于同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做斗争等,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受到二级学院及以上表彰或被新闻媒体报道者;④在学校校风学风建设或其他重要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师生一致公认者,也可申报该项奖学金。

⑷社会工作奖学金:①积极组织、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者;②撰写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被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用,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者;③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风建设和大学生文明行动中发挥带头作用,成绩显著者。

⑸文化艺术奖学金:①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或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校内外文化艺术类竞赛或表演,表现优秀,并取得一定成绩或名次者;②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文学、美术、摄影等作品者;③积极组织、参加学校文体活动、社团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者。

⑹体育奖学金:①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或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校内外各类体育竞赛或表演,表现优秀,并取得一定成绩或名次者;②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活跃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者。

以上各类分类奖学金申报评定的条件和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条,即可以申请;六大类分类奖学金可以兼得。

3.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具体参见《常州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4.政府奖学金:具体参见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5.专项奖学金:具体参见各专项奖学金条例或办法。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