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城市总体规划草案

山东郯城城市总体规划(草案)

护区范围内,严禁各类污水排放,严禁设置垃圾堆场,严禁设置危险品仓库,严禁设置渗坑、厕所,污水塘源,严禁使用污水灌溉,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并逐步削减化肥使用量。城区地下水源开采应统一管理、计划开采、严禁超采。

9.1.2 用水量预测

规划预测近期(2005年)城市用水量为8万吨/日;远期(2020年)为24万吨/日。

9.1.3 水厂规划

近期城区一水厂、三水厂保持现有1.5万吨/日供水能力不变,重点加强水源保护;二水厂由现状3.0万吨/日扩建到5.0万吨/日供水规模。远期在白马河西、工业园区西北侧建设第四水厂,以地下水为水源,规模为5.0万吨/日,占地1.2公顷,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座水厂联网向主城区及工业园区供水。规划在马头新区东北角新建第五水厂,以地下水为水源,规模为5.0万吨/日,占地1.2公顷,向马头新区供水。耗水大的工业、企业应自备水源,规划要求工业用水规模由现状的4.3万吨/日控制在6.0万吨/日以下,其用水不足部分通过提高重复用水率,予以补给。

9.1.4 供水水质及水压

生活饮用水应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5479-85》),处理回用的城市污水必须通过消毒满足国家《CI25.1-89》的卫生标准,并根据使用场合和用途进一步处理。生活供水管网水压按满足6层楼考虑,城区不利点供水水压为28米,消防时城区不利点水压为10米。

9.1.5 供水管网规划

城区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管网相结合布置形式。规划主城区与郯城工业园区实行统一供水系统,马头新区供水系统独立。

9.1.6 消防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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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城区消防用水量按照同一时间火灾两次,一次灭火用水量65升/秒,火灾持续时间2小时计,消防储水量为936吨。消防供水采用生活、生产统一供水系统。规划沿道路按不大于120米的间距布置消防栓。

9.2 排水规划 9.2.1 排水体制

规划采取雨污分流制。老城区现合流管道随旧城改造逐步向雨水排放管道过渡。其中位于一水厂和三水厂上游补给范围内的合流管道应率先改造。城市污水处理采取集中处理与耗水量大的自备水源自行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9.2.2 排水量计算

规划期末城区污水排放量为16.0万吨/日,其中主城区与工业园区污水量为13.0万吨/日,马头镇污水量为3万吨。

9.2.3 污水系统规划

规划设置东西两大污水排水系统。西部排水系统由马头新区污水系统和工业园区污水系统合并构成,在白马河西岸工业园区西南角设置城市西部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采取二级处理,占地8.0公顷,处理后出水排入白马河。东部排水系统由主城区污水系统组成,在主城区南外环以外、李墨干渠南部设置东部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0万吨/日,采取一级强化处理,未来再发展为二级处理,占地面积6.0公顷,处理后出水可就近排入渠塘,进一步稳定后用于农灌。

9.2.4 雨水系统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城区水系排水功能,采取分散就近排放原则布置雨水管道系统,其中白马河以东地区分为56个排水片区;白马河以西的工业园区可分为4个排水区,马头新区分为11个排水区,各片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就近河渠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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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电力规划 9.3.1 负荷预测

规划采用单位用电密度法预测规划期末城区最大计算负荷为28.8万千瓦,其中马头新区最大用电负荷25.2万千瓦。

9.3.2 电源规划

近期在县城西北建设小型热电厂一座,一期装机容量24000千瓦,发展热电联产。另在主城区以西马头新区附近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一座,变电站最终规模4×15万千伏安,一期工程安装两台15万千伏安变压器。远期将张扬、白河110千伏变电站升压为220千伏变电站,城区周边35千伏变电站逐步改为张扬、白河两站供电。

9.3.3 城网变电站布局规划

(1)结合化工厂扩建工程,厂用电量最大负荷达到4.5万千瓦,新建110千伏化工厂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5万千伏安。

(2)新建35千伏钢铁厂变电站;逐步扩建增容水泥厂、化肥厂35千伏变电站。

(3)马头新区规划新增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5万千伏安。

(4)郯北、郯南两座110千伏变电站电源由220千伏郯城站提供,主变增至3×5万千伏安,同时架设一条两站点110千伏联络线。马头新区110千伏变电站电源由郯城220千伏站双回供电。

9.3.4 高压走廊预留

高压及中压走廊宽度及防护要求按220千伏—45米;110千伏-25米;35千伏-15米;10千伏-5米预留。高压走廊下严禁违章建筑。

9.3.5 10千伏中压配电网

10千伏中压配电网沿道路方格网布局,按城市功能分区尽量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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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线,灵活设置环网开关,开环运行。城区内10千伏线路供电半径控制在5~10公里范围内。在城区范围内采用电缆地下铺设。

9.4 电信规划 9.4.1 市话预测

远期市话普及率按35%计算,城区市话容量为14万门,其中马头新区8万门,主城区6万门。

9.4.2 市话规划

(1)将现状城区电信局程控交换容量增至2×4万门,分近期、远期逐步到位。

(2)城区规划设置电信支局一个,程控交换机容量为2×1.5万门。 (3)在马头新区规划设置电信模块局一个,程控交换机容量为2×2万门。

9.4.3 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规划

规划设置移动通信扩充信道,使信道数达到38个。

开发和发展DDN网、ISDN网,集电子信箱、电子数据交换EDI等系统为一体,向社会提供会议电视、智能网、可视图文等多种服务。

9.4.4 管道建设规划

电信线路城区内采用电缆穿管或直埋地下敷设方式,电信管道建设考虑用户线路网、中继网、专用网和租用管孔的需要,主干管管孔不小于12孔。

9.5 邮政设施

9.5.1 规划在主城区设邮局一个,邮政支局一个、马头新区设邮政支局一个。

9.5.2 按0.8公里的服务半径,增加邮政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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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有线电视

9.6.1 规划建立县级有线电视站,加长有线电视主干线路的长度,使有线电视入户率城区达到98%。

9.6.2 规划建设有线电视网,实现村村通电视,家家有电视看。 9.7 燃气规划

9.7.1 气源选择:本次燃气规划选择炼焦制煤气作为主要燃气气源,辅以瓶装、管道液化气。

9.7.2 供气对象:本规划供气对象为:居民用户、公共服务设施(如机关、食堂、茶浴炉、旅馆、饭店饮食业)、生产工艺上必须使用的工业用户。

9.7.3 燃气消耗量:规划燃气供应中民用气与工业用气按9:1的比例分配。规划人均生活用气量按照130立方米/年计算,近期气化率为80%,远期气化率为95%,计算得郯城城区近期用气量为2080万立方米,远期用气量为4940万立方米。

9.7.4 管网布置:规划燃气管网采用两级系统,由中、低压两种燃气输配系统组成,主要干线宜逐步连接成环状,规划城区燃气管道一般采用直埋敷设,低压燃气干管一般在小区内部道路下敷设。

9.8 供热规划

9.8.1 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为燃料,全面安排城市集中供热,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使郯城城区集中供暖率近期达35%,远期达80%。

9.8.2 热源设置:位于主城区西部、西外环路东侧的郯化集团热电分厂,对郯城工业园区、主城区的西部、中部供热;主城区南外环与东外环相交地带之西北角新建一锅炉房,对主城区东部地带集中供热;马头城区东部入口地带、郯马公路北部新建一集中锅炉房,对马头城区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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