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曲靖市贵信煤业有限公司莲花冲岔沟煤矿

9万吨/年环境保护项目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曲靖市贵信煤业有限公司莲花冲岔沟煤矿

2016年12月

目 录

1前言

环境问题是人体健康的保证、是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2011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明确提出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的环境管理目标。

为贯彻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为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空能力提供切实指导,为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差别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于2014年4月3日出台了《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中关于要求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条款,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云环发[2014]70号)中的相关要求,曲靖市贵信煤业有限公司莲花冲岔沟煤矿编制完成了曲靖市贵信煤业有限公司莲花冲岔沟煤矿9万吨/年环境保护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主要针对企业9万吨/年环境保护项目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产装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企业可以掌握自身环境风险状况,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为后期的企业环境风险监管奠定基础,最终达到大幅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目标。同时有利于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针对性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总则

编制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的宗旨,合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严格防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行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控能力,全面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并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1、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2、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状况,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3、评估报告中的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云环发[2014]70号)中的相关要求。

编制依据

2.2.1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令第6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10)《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

(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4)《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16)《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版); (17)《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版)。

2.2.2技术指南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2.2.3标准、规范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I/T 298);

(4)《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