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则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条件与同等学力人员要求相
同。
5、思想政治和专门史专业的报考条件比照医学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允许跨专业报考,但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
业基础课。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
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
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临床专业学位必须是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大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往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必须是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从事卫生管理、疾病控制与预防、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管理和临床医疗单位工作并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原则上仅
限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三)目前在岗的护士一律不准报考临床医学
各专业。
三、初试考试科目
我校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专业课程内容及
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