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宣传、推介服务。 第八条经营与绩效管理 经营管理: (一)学校对批准入驻创业园的企业(项目)一律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业企业(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风险与法律责任; (二)创业园为入园企业(项目)提供经营场地等相关基本设施,并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收取相关维护费用; (三)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经营目标、项目内容、提前中止创业计划等情况,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报告,经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创业计划。对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违反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的项目,学校将收回资助的创业资金并要求其退出园区; (四)创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变更时,必须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 5 - 绩效管理: 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学校众创空间的教师个人或团队,以三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并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3项: 1.获省级科技成果1项或厅局级科研成果2项; 2.完成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3.主持完成市级科研课题1项;
4.成果转化1项,并获得效益20万元以上; 5.新技术推广应用1项,并获得效益10万元以上; 6.指导在校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立项不少于5项; 7.学生参与创业创新人数5人以上,平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 二类: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学校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团队以1-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以1年为考核期的,考核期内应完成省级各类赛事三等奖一次。以2年为考核期的,1年内应拿出具有说服力的项目进展报告,2年内应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省级立项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学生创业团队以一个绩效考核期,满足以下年度考核目标的学生创业项目可在众创空间连续入驻: 1.创业项目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立项; 2.学生创业项目须在入驻后1年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3.第1年后6个月,项目团队核心成员3人以上,月均收入不少 - 6 -
于2000元; 4.第2年项目团队核心成员5人以上,年均收入不少于4万元; 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项目以2年为一个绩效
考核期,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与目标进行。中期与终期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报告与项目成果,完成以下7项目目标中的三项,可续期。 1.使用并培养与项目相关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达30人; 2.8名以上在校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薪酬2000元以上; 3.创业项目实现100万以上年收入; 4.指导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实体3个以上; 5.选拔培养2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中层干部; 6.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宣讲会10场以上; 7.除原团队成员外,第一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每二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人,第三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0人。 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项目以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与目标进行。中期与终期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报告与项目成果,完成以下8项目目标中的三项,可续期。 1.使用并培养与项目相关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达50人; 2.8名以上在校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薪酬3000元以上; 3.创业项目实现200万以上年收入; - 7 -
4.指导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实体5个以上; 5.选拔培养5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中层干部; 6.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宣讲会15场以上; 7.企业高管需担任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讲师,课时达20学时。 8.除原团队成员外,第一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每二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5人,第三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5人。 第九条园区管理 1.各入园项目须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2.各入园项目的装修方案、广告内容需经批准方可施工,办公桌椅主色调按学校要求设置。不得擅自对园区既定格局和装修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园区整体规划效果。 3.各入园项目在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至少提前三天向主管机构报批,如有百人以上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4.各入园项目应主动配合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准时出席工作会议和检查考核等。对于无故旷会、拒检等情况,学校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勒令退园处理。 5.各入园项目需认真遵守园区作息时间。如在经营时间内需要闭门暂停营
业,则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对于长期无故关门歇业的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勒令退园处理。 第十条安全管理 - 8 -
1.各入园项目要严格履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园区的安全环境。 2.各入园项目必须做到离开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3.园区内禁止任何人员留宿。 4.园区内不得饲养宠物。 5.园区内禁止烹饪活动。 第十一条退出机制 学校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个人实行考评制度,对依托学校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创业项目给予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项目给予帮扶指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称号,令其退出学校众创空间。 1.入园企业(项目)进驻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协议期满项目验收与预期一致,可办理延期手续。 2.入园企业(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园: (1)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园有关管理规定者。 (2)半年内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或私自转租给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