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行车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轨行区行车及作业安全技术大交底

1、铺轨作业区工程列车运行最高速度暂定为15km/h。 2、行车调度长应根据施工计划及全线情况,编制日工程列车运行组织计划并做好实施下达,填好《行车登记簿》记录。

3、上岗后,车长、司机、施工负责人(防护员)试验对讲机,确认状态良好,确保列车在各运行区间与调度室、现场施工通讯畅通。

4、当区间、车站施工完毕,料具设备撤至安全限界,防护撤除后,施工负责人须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长应及时通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问题后,下达开通处理命令。

5、施工现场负责人掌握当天施工列车运行计划到达时间,提前做好防护安排,检查轨道无障碍,人员避让安全地点,准备接入工程列车。

6、工程列车准备期间,车长按规定检查车辆、司机进行制动试验,车长查看料具轨排装载及随车人员乘坐,确认安全再准备执行开车指令。

7、 工程列车按施工期间规定速度运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注意轨道上人员动态或障碍,发现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异常情况,果断采取停车或减速,查明情况后运行。

8、负责装载轨排及设备料具部门应做好捆绑封车,防止紧急刹车时移位造成事故。

9、使用轨道平板车跨装25m轨排,暂定装载2层,轨排应对齐,重心必须落在车辆的纵向中心轴线上,不得偏载及超出限界,加固使

之成为一个整体。轨排车运行速度:区间不超过15km/h,车站不超过5km/h。

10、轨排车挂运中,司机严格遵守规定速度,平稳操纵,避免紧急制动和小闸制动。

11、地下线防护时,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

12、防护员接到防护任务后,携带必备工具和物品,和施工人员一起到达指定的施工地点。

13、进入铺轨作业区施工完毕后,工具料具设备必须撤至安全限界以外,堆码整齐,防止倾倒或坍塌侵入限界,以确保行车安全。

14、防护员按照要求选好防护地点,地下线一律使用红黄灯。 15、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可通过电台和口笛通知前方施工人员有列车接近,要求施工人员及时撤离到机车车辆限界以外,并将使用的工具、机具等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

16、防护员在施工人员和施工所带的物品没有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前,不能撤除红色防护信号。

17、防护员确定施工人员和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后,防护员方可撤除红色防护信号,改为黄色防护信号,示意列车减速通过。

18、防护员确定列车已通过施工区段后,重新设置好防护,施工人员才可以继续施工。

19、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0、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的施工对列车运行的轨道、线路造成影响,已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列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信号,停车后通知列车的司机和车长,并做好记录;

21、防护员必须专职防护,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2、施工人员和施工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后,防护员撤除防护时,如果直接将红色信号去掉,司机将认为区间线路良好,正常速度通过;

23、如某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200米的,必须在每个施工点设置防护员防护,跨区间施工的无论施工点间距多少,都必须设防护员防护;

24、施工人员不得超出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书中申报的施工里程施工,否则防护员的防护为违规的防护,将取消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

25、防护员手持防护信号防护,当列车接近时,防护员不得随意在线路中走动,应站在列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显示防护信号。

26、工程列车在区间推进运行时,由车长指挥,减速运行至道岔前确认道岔位置、进路空闲后指挥继续运行。

27、工程列车牵引运行,前方进路由司机确认,减速运行至进站道岔前,确认道岔位置、进路空闲后继续运行。

28、工程车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按限定时间不能返回,行车调度命令不得动车,应在两端各200m处设置防护;负责人设法(上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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